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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8 11:51:38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学专家、律师等,组建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或高等院校中从事法律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为人正派,处事公道;

2、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有一定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3、受聘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学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4、熟悉临渭区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不计较得失;

6、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被行政拘留、强制,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者行业处分,无其他不良记录。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申报采取自愿,经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如实填写《渭南市临渭区政府法律顾问申报表》。

(二)评审

区政府法制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个人职业操守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入选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三)公示

经区政府同意,拟入选区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四)入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区政府研究确定,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聘期2年。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业务优势、典型案例、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书面材料各一份,法学专家需同时提交个人职称证明、研究成果。

地 址:渭南市一青里街83号院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12室

联 系 人:李斌

联系电话:0913-3036026

邮 箱:lwqfzb@163.com

附 件: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申报表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3日

编辑:马艾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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