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劳保店非法销售警用品 公安监管去哪了?

2019-08-29 15:20:07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不得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专用标志、警械等警用装备。一旦警用品流入市场,危害性不言而喻。但记者在临渭区暗访时发现部分劳保用品店存在非法销售警用装备的现象。

8月19日,记者在民主路与朝阳路十字看到,这里聚集了大大小小十几家劳保用品店。记者以购买辣椒水为由,来到了一家名叫猎人劳保军迷户外店,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了一款。

猎人劳保军迷户外店员:这个你闻不来,等味散发出来这屋就呆不成人了,味大的很。

记者看到这款催泪喷射器包装盒上写有“警用催泪喷射器”字样,打开之后瓶子上印有“警徽”及“警察”字样。当记者询问购买催泪喷射器是否需要相关手续时,店员说不需要,只是开票的内容不按实际购买东西来写。

猎人劳保军迷户外店员:这个我没办法给你开,给你写成橡胶棒就完了么。这种派出所管吗?不管。

随后,记者以购买电警棍来到一家名叫鼎源安保器材店,工作人员从一堆货物中拿出一个电警棍,现场向记者讲述如何使用。

鼎源安保器材店员:按下面那个,这是开关。把那个推到前边,按这个,开灯的时候不能用电击。

记者注意到这款电警棍说明全是英文,电警棍上印有“警察英文”字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款电警棍电压为8万伏到10万伏,购买也不需要开具的任何手续。当记者表示这款太大时,工作人员又推荐便携式的。

鼎源安保器材店员:小的就这么大,平时在包里装呢,那个一百五。小的是自己人防身。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记者走访了多家劳保用品店,发现他们都在非法销售警用装备。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

编辑:张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