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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住建局组织学习《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发布时间:2023-11-21 12:17:33

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经2023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各项新理念和新内容,11月20日,临渭区住建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了新《条例》。

会上,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深刻理解、全面掌握《条例》的规定和措施,提高了贯彻落实的准确性和自觉性。同时,围绕《条例》的修改背景、修改亮点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针对新修订增加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和法律责任逐条对应作重点强调。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层层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新条例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二要广泛宣传新条例。注重突出住建领域生产特征,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三要持续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常态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整改,逐一销号。(通讯员 张晓军)

来源:临渭区住建局

编辑:范静

初审:姜博

终审:李增平

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