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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10-25 11:15:58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精神和陕西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移送审查指引》要求,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刑事惩戒力度,9月上旬,渭南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对全市近年来打击拒执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后经沟通会商,于10月19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从判决、裁定的范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中“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认定、拒执罪追诉时间计算、拒执罪的管辖、人民法院移送拒执罪犯罪线索程序、人民法院移送证据材料范围、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和检察机关监督及移送起诉程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阶段有自动履行情节的处理、申请人控告与自诉案件受理、协同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十个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联合惩戒机制制度,规范了“拒执罪”案件办理工作程序,明确了公检法机关各自职责范围。为着力解决公检法机关联动机制建设制度尚不健全、打击“拒执”犯罪发力不足、威慑力度不够、联席会议常态化开展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渭南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动配合,严格落实《意见》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打击涉嫌拒执犯罪情况,形成合力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

来源: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任艳

初审:张歆 焦俞鑫

责编:李白冰

终审:梁博

编辑:任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