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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出台特困供养对象丧葬实施办法 元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8-01-13 10:58:09

(通讯员:赵宏战)最近,临渭区出台了《临渭区特困供养对象丧葬实施办法》,对该区特困供养人员的丧葬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临渭区特困供养对象丧葬实施办法中指出,从今年起,凡持有临渭区民政局核发的《特困供养证》并正在享受特困供养政策的特困供养对象死亡后,均实行火化丧葬方式。

临渭区特困供养对象丧葬实施办法明确了特困供养人员丧葬办理程序。特困供养对象死亡后,由所在街道办(镇政府)和村委会(社区)与市殡葬所联系,由市殡葬所负责提供尸体拉运、冷藏、火化、骨灰装盒、寄存等“一条龙”殡仪服务,费用由区民政局负责与市殡葬所结算,火化殡仪费用标准为4500元/具。另外发给特困供养监护人丧葬补助费1000元。如迟报、缓报、隐瞒不报的,将不予发放丧葬补助费,并按规定将追回多领取的特困供养金,性质严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特困供养对象死亡后未选择实行火化方式的,丧葬费用自理,且不予发放丧葬补助费。

据悉,渭南市临渭区特困供养对象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目前,该区共有特困供养对象1021人,其中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008人,城市“三无人员”13人。该区新调整出台的特困供养人员丧葬实施办法的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

编辑:马艾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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