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多举措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记者 通讯员 赵宏战)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承担的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有,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该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围绕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全区各类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临渭区民政局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要求,建立低保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加大低保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力度,实时完善低保救助和五保对象个人信息数据库台账,确保低保对象“挂牌发卡”公示率达到100%。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8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15元。协调区财政局足额列支农村五保供养资金预算,确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标准达标。集中供养现金标准达到5800元/人年;分散供养现金标准达到5300元/人年。加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积极探索敬老院“公建民营”等运管模式,提高集中供养率,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强化部门协作,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医保、商业保险、大病保险、健康扶贫基金的有效衔接,在市、区两级医院全面推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进一步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健全临时救助审核工作流程,简便审批程序,增加申请次数。扎实开展“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目前,渭南市临渭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关键阶段,该区民政局协调区扶贫办,全力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扶贫系统中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按程序纳入低保户,让他们能够享受到低保待遇;同时将低保系统中符合扶贫条件的低保户按程序纳入扶贫户,让他们都能够享受到扶贫开发方面的政策。从而进一步加快全区脱贫攻坚步伐,让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编辑:张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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