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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驾车莫大意 造成事故方悔迟

发布时间:2021-11-23 11:31:41

2021年11月22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走进法庭,旁听该院莲花寺法庭张勇平法官开庭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21年6月,夏日炎炎的一天傍晚,华州区某小区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5岁的幼童在小区内玩耍时,不慎被正在驶向停车位倒车的驾车业主撞倒,造成幼童腿部骨折受伤。当天幼童立即被送往区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胫骨骨折、右小腿皮肤挫伤,给予手术治疗。此事故经交警部门依法调查后,认定案涉车主负事故全部责任。该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幼童监护人和车主及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诉至本院。庭前,承办法官张勇平认真阅卷后,结合法律规定就案件事实及赔偿细则分别与各当事人“背靠背”进行了调解,但因当事人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的赔付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致调解未果。此后,张法官决定将本案安排在“法院开放日”活动当天进行公开审理,通过庭审直播,向广大群众直观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旁听,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将“阳光司法”工作推向深入。

法官寄语: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机动车越来越多,但目前仍有许多小区未实现人车分流,因此,小区内的交通事故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应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相关法律规定,作为驾驶员,在小区内行驶应放慢车速,仔细观察周边环境,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作为家长,更应当看管照顾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发生意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确定事故责任,并保存好相关票据,同时要明确驾驶员个人信息及肇事车辆保险情况,为将来诉讼所需材料做好准备。



编辑:岳娜

审核:周新宏

来源:华州区人民法院

编辑:环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