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安全车距 谨防追尾事故
(记者:孙钰)驾驶车辆一定要和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跟车过近,极易发生危险。近日,在连霍高速渭南段发生了一起小车追尾事故。
驾驶人王某: 我看他踩刹车的灯亮了一下,然后我也紧跟着把速度减下来了,减到60了 但是我不敢减太低了,我怕后面把我撞了,没想到他突然之间给停了。
原来,当天驾驶人王某和家人一起从西安前往山西晋中探亲,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刹车不及与前方小车发生追尾,好在车上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就在当天上午,在榆蓝高速陕西渭南段还发生了一起小车追尾事故。
高速交警:这个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啥你知道吧?
驾驶人李某:未保持安全车距。
高速交警:就是你与前车没有保持安全车距,流量大的时候你一定要保持安全的距离,车速要降下来。
交警认定,在这两起追尾事故中,驾驶人王某和李某没有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渭南高速交警 王羿晖: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驾驶人在驾车途中一定要与前车保持有效的安全车距,以便遇到紧急情况时留有足够的刹车空间,如果发生事故,尽快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避免人员继续留在车上或者下车争执,同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一百五十米外摆放警示标志,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来源:政法融媒中心
编辑:牛静
审核:张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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