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民法官吕军艳:践行法官责任 守正义在心中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吕军艳同志,中共党员,陕西大荔人,白水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2002年参加工作,二十年来,吕军艳同志时刻牢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践行着法院人的职责使命,脚踏实地,凭着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执着,秉公执法,默默奉献。

自2011年从事审判管理工作以来,年均评查案件2600余件,督促上网法律文书2500余篇,审查结案2000余件,审限督办50余次,审管通报12余次。在审判管理岗位上,吕军艳同志一干就是十年。2016年,吕军艳同志又担负起了审判监督庭庭长的重任。审判监督庭审理的都是二审发还重审的案件,是白水法院的“疑难杂症聚集地”。发还重审的案件不是当事人不易沟通,就是案件事实很难查清,法律关系复杂,有的还涉及长期缠访信访。近年来,吕军艳同志审结发还重审、再审案件46件,涉及清算责任纠纷、仓储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等多达15种法律关系,平均每个案件的法律文书都在八页之上,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保障了这些案件的质效,用一己之身身体力行的诠释着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行和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白水法院的受案数呈喷井式增长,审判一线办案法官压力剧增,吕军艳同志所承担的办案任务数量为其他一线员额法官的一半之多,如何协调审判管理工作及办案任务,成了一个难题她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到后来的得心应手。

吕军艳同志勤恳好学、业务精湛,连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17年被中共白水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业务精湛标兵”荣誉称号;2018年被陕西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同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编辑:岳   娜

审核:周新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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