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法院:甘井法庭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9-12-25 15:40:45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近日,甘井法庭调解了一起名为投资实为民间借贷纠纷,受到原、被告双方的一致称赞。

雷某与韩某两人关系要好,也是多年的生意伙伴。2019年5月2日,二人订立协议约定:雷某对韩某承包的70亩高粱种植产业投资20万元,期限6个月,收益5万元,2019年11月2日韩某将投资款及收益返还雷某。同日,雷某将20万元资金转入韩某账户。投资到期后,雷某向韩某催要投资款及收益,韩某以高粱收成不好为由仅同意返还雷某20万元投资款,二人为此争执不下,多次协商未果。2019年11月,雷某将韩某诉至法院。

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后,承办法官分析到雷某与韩某签订协议,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原因是雷某只负责出资,不参与项目管理,不负担风险,协议不符合联营或者合伙的法律特征,此案应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故承办人将雷某与韩某一起传唤至法庭做调解工作,首先让原、被告查看了相关法律条文、向他们讲述类似案例,使雷某与韩某明了两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同时从二人多年情谊的角度做思想工作,经过承办人一再释法明理,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通讯员:方丽媛)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编辑:岳娜

审核:王晓红

编辑:环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