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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法院一日强制“腾房”三套 用行动彰显司法权威

发布时间:2019-08-21 18:54:57

 (记者:李昊)8月16日上午,华阴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夏日执行行动”。当天对位于辖区内的三处被执行的房产进行逐一强制腾空,并依法进入司法程序,在华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见证和监督下,成功腾房3套。

华阴市人民法院 党总支书记 郭军荣:现在我宣布,华阴市人民法院,夏日执行行动开始。

随着本次执行行动总指挥郭军荣一声令下,参加本次执行行动的工作人员乘坐5辆警车立即奔赴执行现场,在华阴市太华北路的华昕怡然居小区。各组参执法警按照执行方案的规定,进行现场布置、现场警戒、疏散群众。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 庭长 姜勇:我们是华阴市法院的工作人员,今天华阴市法院,对这个房屋进行强制的搬迁腾退,在这个搬迁的过程中,因为你住在这里,希望你能配合 协助,完成这个搬迁。

画面中出现的住户张某,他并不是这间房屋的主人,只是暂住在这套房中。而被执行人马某才是这套房屋的产权人,但他并没有在现场。

在执行现场我们了解到,2010年3月17日被告马某与原告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原告开发建设位于华阴市华昕怡然居小区4栋东单元一房屋,双方约定房屋总价为230967元,而被告在首付房款70967元后,双方约定其余房款由被告以按揭形式向原告支付,同时原被告在合同附件四中还约定:若被告未能及时还本付息,导致贷款银行向原告扣收贷款本息及费用,原告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被告已缴纳的全部款项不予退还,作为被告对原告造成的损失赔偿。到了2016年9月,被告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借款本息,导致银行行使担保权利,从原告的账户一次性扣收了被告拖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罚息。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卫锦利: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欠的银行的贷款,开发商把贷款还了。

随后,原告一纸诉状将马某告上了法庭,华阴市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判令被告立即腾退返还位于华阴市华昕怡然居小区4栋东单元的某房屋。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 庭长 姜勇:今天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进入房屋以后,发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但是被另一个与他有经济纠纷的张某占住,我们向张某讲明法院今天强制执行该房屋搬迁腾退,同时也向他讲明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张某表示配合法院 协助法院,来进行搬迁,现在正在搬迁过程当中。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 庭长 姜勇:搬迁的过程当中,轻拿轻放,小心磕破,注意不要把当事人的家具有磕破,小心一些易碎的物品。 

在执行现场,华阴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详细的对当事人每一件物品进行登记造册,执法人员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整个腾退房屋的过程,同时还邀请了华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充分的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卫锦利:像这些东西,这一套能拆的都拆掉,电器这东西,像这东西 能拆,这个搬走,这个不用搬,这燃器具 灶,这随后给腾,锅碗瓢盆,锅碗瓢盆全部给搬下去,煤气灶,电磁炉,油烟机,所有固定的东西不要搬,这一拆就破坏了,这个是移动的,搬走,这不移动,这移动的。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卫锦利:这不拆,把这拿走,把这拿走,这个不用拆,热水器 空调,这不拆有啥依据,这个是固定物,他是有装修的,固定物拆了用不成了,这能搬动的 移动的,全部给人搬走,这不是电器。

在执行现场的画面中我们可以看到,华阴市人民法院在此次“腾房行动”中前期也是做了周密部署,整个执行行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同时我们也了解到,因为债务纠纷,被执行人马某的房屋又被张某占用,那么张某的行为是否得当?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副局长 卫锦利:对公民来说,最起码要依法,欠你的钱,你要合法合理的来,到法院起诉,完了经过法定的程序,你才能行使你的权利,你不能非法的进入他人的房屋。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他要如果涉嫌犯罪的话,移交公安机关。

华阴市人员的工作人员,历时两个多小时终于将被执行人马某房屋里的东西清理完毕,12点多法警将房屋逐一上锁后才离开现场,太华北路华昕怡然居小区的这起纠纷案得以圆满结束。华阴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不顾疲惫与炎热,又马上前往了第二执行现场书院雅居小区。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 庭长 姜勇:有人没有,没有人,卫局长,请人大代表和公证处的人上来,我们现在进行开门。

据了解,被执行人常某2014年11月10日,与原告所属的陕西新瑞华阴分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总价为245200元《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人常某未按照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并在未合法取得房屋权的情况下向第三人王某转让,并非法强行占据了房屋,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向华阴市人民提起诉讼,华阴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常某和第三人王某于本判决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返还书院路书院雅居小区3栋东单元某房屋。

这套房屋,被第三人王某装修后就一直居住着,在法院执行通知下发之后,王某并没有腾退房屋。华阴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敲门无人应答后,叫来了开锁公司,对王某暂住的房屋进行强制开锁。在进入房屋之后,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拨通了王某的电话。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 庭长 姜勇:你好 你是王某,我是华阴法院执行庭的我姓姜,叫姜勇,陕西新瑞置业有限公司,与你房屋腾退这一案,现在进入执行程序了,前面也给你发了执行通知,张贴了腾退公告,也给你反复说了让你腾退,今天我们对这个房屋,依法强制进行搬迁腾退。

在对王某进行最后告知之后,华阴市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开始对王某非法居住的房屋进行依法进行强制腾退。于此同时,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还对据了解小区的另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据了解,此次执行行动,华阴市人民法院共出动警力60余人,从早上8时到下午6时总共历时10个小时,强制腾退房屋三处,价值人民币一百五十余万元。

华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 庭长 姜勇:现在我们已经将三个案件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到了实现,收到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被执行人要认识到,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必须要履行,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搬迁腾退。 

华阴市人大代表 马楠:通过我今天亲自参与法院三起案件的执行,对咱法院的工作有一个很深的认识,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今后将积极宣传支持法院的工作。 

三起案件的顺利执行是华阴市人民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又一生动实践,同时也给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老赖”强有力的震慑,又正告那些“老赖”,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如果还有等绕靠的想法,执法部门坚决不会姑息。同时让每一位公民明白做人必须讲诚信,若做“老赖”执法部门必亮剑。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法治渭南》栏目

编辑:牛静

初审:张歆

审核:刘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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