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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交警:微信帮忙破疑案 家属赠锦旗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8-05-04 14:25:05

本网讯(陈润社)2018年5月2日上午,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突然一阵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引起办事群众极大好奇。原来是事故受害家属代表敲锣打鼓,将一面锦旗和一张鲜红的光荣榜送给交警大队,上书:“精准破案办擒顽凶 秉公执法伸张正义”,以此特别方式,表达对办案民警及时破案、打出犯罪、主持正义、还民公道的感激和爱戴之情。

4月24日凌晨3时左右,在富平县由老路仁合十字南300米左右,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致使受害人孙某某身亡,嫌疑人逃逸。

接警后,富平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勘查工作。并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办案民警经过广泛调阅沿途监控资料,深入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后综合各方面信息资料,最终锁定嫌疑肁车辆为一辆车牌号为陕E7715X红色重型自卸货车。

但当民警赶到老庙兰山村找到陕E7715X红色重型自卸货车的车主及驾驶人李某某时,他却并不买账,“自卸”责任。民警仔细观察该车辆,发现前杠和面板有更换痕迹,要求李某某予以解释。李某某声称是自己在3月份对车辆进行维修的。并出示了维修发票,果然上面显示日期为3月26日。

维修时间是3月,而案发于4月24日 ,中间间隔近一个月时间,至此,似乎可以排除李某某的嫌疑了。但民警并未有丝毫松懈情绪,而且保持高度警觉,随时寻找突破缺口。

“可以看一下你的手机吗?”这时,办案民警一句不经意的询问,让李某某露出了“破绽”,只见他心虚地、几乎本能地拒绝了民警的正当要求,动作神态都显得极其生硬不自然。

果然,民警通过手机微信,看到李某某与配件销售商有关“面板”“杠”的联系购买记录,并附有4月26日的物流发货单据。民警进一步查阅有关原始记录资料,认定李某某所称3月的维修单,实际是通过电脑技术手段进行了“纂改”,以制造3月份维修、自已没有涉嫌肇事逃逸的假象,以逃脱公安交警部门的打击。办案民警还从李某某家中,搜出藏匿的涉案面板、前杠等证物。

事实是,嫌疑人李某某为了掩人耳目,通过微信从网上偷偷购买了有关配件,叫来自己开修理厂的“发小”,进行更换维修。同时,及时篡改了有关维修记录,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是自己的“手机”出卖了自己!——将自己的一系列犯罪证据,一览无余地呈现在警方面前。

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和法律威慑,起初还百般抵赖的嫌疑人李某某心理防线全线崩溃,如实交待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据李某某交待,4月24日凌晨3时左右,从西安返回富平老庙时,路经由老路仁合十字南300米左右时,撞倒在路上独自行走的受害人孙某某,后下车查看,发现受害人倒在车前1米处,怀着侥幸和自私心理,遂驾车绕行逃逸。回到家后,泯灭的良心忽又露出微弱光亮,便驾驶自家一辆面包车返回案发现场进行查看。可现场的景象是,受害人由于没有及时救护,已经被路过车辆多次碾压,现场景象惨不忍睹!

案发五日后,经过公安交警的缜密侦查和昼夜奋战,富平“4·24”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最终成功告破!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给正在陷入巨大悲痛的受害人家属实在是个不小的慰藉!难怪他们要敲锣打鼓、鸣鞭放炮,将锦旗和感谢信送到富平交警大队!

“假如肇事不逃逸的话,以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但由于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肯定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据办案民警朱江涛讲。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