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交警发布微信“通缉令” 肇事逃逸者投案自首

来源:渭南交警临渭大队

3月12日19时40分,在108国道1220KM+800M处(临渭区故市镇板南村路口)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辆白色长安CS75牌小型越野客车与一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这辆小型越野客车驾驶员并没有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却选择铤而走险逃之夭夭。

事故发生后,临渭交警大队高度重视,事故预防处理中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侦破预案,中队长牛卫星、副中队长赵伟峰立即带领民警对现场进行详细的勘验,迅速调阅事发地周边国省道沿线卡口进行排查,并对周边村庄进行调查走访,寻找线索。

3月13日,临渭交警大队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对外发布协查通报,省市各级媒体、各类新媒体公众号纷纷转载,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热点,广大网友纷纷在新闻下留言,一致谴责肇事逃逸者对生命的漠视和冷血。

而这些新闻,肇事逃逸者刘某也通过手机看到了,在新闻上看到临渭交警已经准确锁定了他所驾驶车辆的型号和颜色,排查包围圈不断缩小,加之看到网友们汹涌的留言。3月14日中午,刘某迫于临渭交警和新闻舆论的强大压力,最终选择前来临渭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其肇事后驾车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张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