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渭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和保障标准都有哪些?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的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针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和保障标准,近日,记者采访了渭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来进行解答。

在渭南市民政局记者了解到,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10元—620元,实行补差救助;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4836元,实行分档救助,其中极困档403元每人每月,特困档303元每人每月,贫困档203元每人每月。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工作人员作出了解答。

渭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干部潘溪在采访中说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指经审核确认,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对象,具体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等。其中,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目前是农村户籍人口人均收入低于每人每年4836元,城市户籍人口人均收入低于每人每月610-620元。”

其中,家庭财产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一般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渭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干部潘溪在采访中说 :“家庭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人均不高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拥有居住用途不动产(含住宅、公寓)不超过1套,且名下再无其他商品房和出租类不动产等;同时不拥有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等。”

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具体申报的流程,工作人员也作出了解读。

渭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干部潘溪在采访中说:“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e救助”、“渭南民政”公众号提出申请。”

编辑:刘陈晨

审核:李白冰

来源:民政融媒体中心

编辑:程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