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来源:华山网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渭南建设,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通告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和范围: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等黑恶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子等建材供应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3、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货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5、在街头、火车站、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歌厅、舞厅、洗浴、发廊、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等卖淫涉毒的黑恶势力。

7、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形式非法高利放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及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8、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9、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10、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二、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踊跃提供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举报人及其家属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渭南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24小时值守

0913-2369386(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wndh_xz@163.com

渭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扫黑办)

举报电话:0913-2126958(工作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渭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渭南市公安局         渭南市司法局

2018年3月6日

编辑:张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