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交警临渭大队在108国道新增1处区间测速设备

来源:渭南交警临渭大队

为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在108国道新增1处区间测速设备。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108国道腊杨—官道(1230km+496m-1225km+630m)全段限速70km/h。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我大队将对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人“珍爱生命,自觉抵制超速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大队

2017年7月21日

来源:渭南交警临渭大队



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