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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潼关县公安局依托警务人像识别系统和人口信息资源库,率先在全省开通身份证“无证通办”业务。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户籍地办理以及特殊情形不予受理外,符合规定的群众在潼关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等业务时无须携带任何证件,直接办理。截至目前,潼关县已为100余名居民办理身份证“无证通办”业务。
记者:邵利华 刘娜 编辑:徐军
稿件来源:潼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李辉
审核:李苗
终审:赵永彬
编辑:直通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