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3月9日渭南市临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张文亮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郭高朋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郑小英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小荣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贺爱民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文伟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郭林峰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刘瑞新同志为区水务局局长;
曹杰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郑浩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
王宇同志为区信访局局长;
刘铁军同志为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卢宪宏同志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赵婉玲同志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马玉波同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超锋同志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穆安康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张鸿同志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高琦同志区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王卫宏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姜娟利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宁彦锋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戴宏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跃武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陈福红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海凤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田晓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昊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韦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赵孟怡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福红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刘海凤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田晓珍同志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昊同志区人民法院故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云海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苏继军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五)
任命:
陈琼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燕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孔冰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蒲亚丽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全文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临渭人大
编辑:雷欢
初审:姜博
终审:陈伟 李增平
编辑:临渭频道于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