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关于调整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在大荔县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之前,就分层分类分级分步有序调整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3日5时起,逐步调整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
1.安仁镇、韦林镇、朝邑镇、段家镇、范家镇、两宜镇、双泉镇、赵渡镇、苏村镇、下寨镇,解除公共场所临时管控。
2.主城区同州路东延段以南,北新街、北大街、南大街以东,除北东一、二、三、四巷,邓营村,荔东新城小区,东婆合村,荔城东苑小区,渠西一巷,十三厂小区,王寨村,新圣四巷、义陋西巷、三义巷、三义花园小区,西城南社区一、二组、南大社区、北关社区以外,其余区域解除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
3.临时性管控解除后的区域,按低风险区域管控。
4.未解除的区域继续实施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
二、关于中高风险区及重点人员的管理
高风险区继续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中风险区继续执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三、关于低风险区管控要求
1.落实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的防控要求,进入公共场所须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即扫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
2.社区(村)继续实行值班值守制度,做好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查看行程卡、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落实。
3.解除区域内道路交通管制,广大居(村)民非必要不流动。
4.除主城区外,凡解除临时性管控的区域,三天后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大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编辑:Z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