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自然资源局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入群众日常生活,12月3日,按照中共澄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澄城县自然资源局在长宏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点,摆放宣传板面,发放宣传资料,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严禁等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共发放宣传册资料2000余份,现场气氛活跃,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节约集约自然资源、严格保护耕地意识,进一步增强公众尊法学法用法观念。
通讯员:李二宁
编辑:郭艳
审核:张小伟
来源:澄城县自然资源局
编辑:张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