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康人寿临渭营销部拖欠员工工资 并要求买保险的问题
渭南高新区市民董银银反映:今年3月,她通过微信平台看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渭南临渭营销服务部招收业务人员,随后经过电话咨询,于3月6日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开始入职前的培训,3月11日正式上岗。按照公司规定,每月工资采取底薪+提成的形式发放,每个月只要完成22次有效出勤就可以领取1800元的底薪。4月20日,在入职一个多月后,因各种原因,董银银提出离职。但在离职时,部门主管以董银银存在迟到,打卡未满22次为由,表示她无法领取1800元的底薪。随后经过协商,部门主管严利萍表示,只要董银银本人办理该公司一份7600多元的保险,她便可以向公司申请领取1800元的底薪。董银银认为,自己迟到这两次只有几分钟的时间,是迟到并不是旷工,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临渭营销服务部以这样的理由克扣自己的1800元底薪不合理。同时,公司这种买保险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不是在招新人,而是打着招新的幌子拉业务。
对此,记者联系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临渭营销服务部部门主管严利萍,对方表示,公司有具体的规定,入职前已经告知过本人,有效出勤不满22次是无法享受底薪的,董银银因为有2次迟到,未满22次出勤,所以不应享受底薪。同时严利萍表示,她本人未提及要求董银银办保险,才可以申请底薪一事。
在此,希望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能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此事,并尽快将处理结果回复本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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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郭艳
审核:张小伟 陈浩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百姓问政》
编辑:李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