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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帮帮团:客厅房顶漏水,楼上拒绝出面沟通!

发布时间:2024-06-11 18:00:49

近期,听众李女士向《909帮忙热线》来电咨询说:她是碧桂园翡翠传奇小区的业主,2022年她家客厅房顶出现渗水现象,联系物业,物业让观察一段时间,看后续还有没有渗水情况,后续她观察没有再出现过,这件事就搁置下来,没有再管;但是从2023年年底开始,客厅房顶又开始渗水,而且情况变得更严重,需要在客厅放盆接水,给物业反映后,物业对地暖管道进行了检测,排除了地暖漏水的可能性,怀疑可能是楼上改地漏导致的,物业和她一起找楼上业主,楼上业主承认自己家改过地漏,但是关于后续如何处理,楼上业主拒绝沟通。对此她想咨询,这种情况下,如果后续物业协调无果,没有办法让楼上业主出面处理漏水问题,作为楼下业主该怎么办?节目组在接到李女士的来电后,已联系临渭区杜桥法律服务所主任律师李瀚龙给李女士进行了解答。

临渭区杜桥法律服务所主任律师李瀚龙:第一、在这个问题上,物业公司仅仅是配合业主针对侵权的行为人进行协调的作用,物业公司没有法定的义务,也没有合同约定的责任去配合楼下人必须让楼上进行侵权赔偿。从反映的情况来讲,关于是楼上漏水导致的这个问题,毕竟没有经过一些事实的证据能够表现出来,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确实与楼上的地漏漏水有相关的直接证据,那么当事人可就此提出侵权诉讼,进行维权;因为楼上现在明显不配合,客观的说,也就没有必要再进行协调,建议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起侵权维权诉讼,这应该是较为妥当的一种办法。第二、我们要确定的一个关键点是,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能不能提起诉讼呢?可以。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诉讼的过程中,并没有必须证据确实充分之说,因为在诉讼的时候,作为被侵权的楼下业主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针对楼上业主的损害进行原因鉴定;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如果楼下有证据证明确实是楼上渗的水,但是楼上如果不配合法院审理这个案件,法院就可以推定楼上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从生活常识来理解,楼下毕竟已造成损害了,那么这个水是不是楼上造成的?一般的生活常识就会理解为是楼上造成的;至于造成的原因,这个有待于楼上是不是愿意去承担原因的鉴定,或者楼上是不是自认愿意接受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个原因,我认为在本案之中已经不是一个关键,因为从一般的生活法则来讲,楼下渗水一般会怀疑到楼上,但是如果楼上具有证据能够抗辩否定这个一般的生活法则,那么楼上进行举证之后,也不能推定是楼上,所以这类案件,普遍的原则,我们认为通过诉讼解决还是较为妥当一点,既可以解决邻里关系,同时也承担一个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听起来,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案件,实际上里头隐含了一个关于楼上对损害的事实是否承认,如果楼上对损害的事实不承认,这就引发了一个谁主张谁举证的问题,楼下只要能证明是楼上在渗水,他的举证责任已经就完成了,那么楼上要举证证明这个水不是他家渗出来的,也可能是楼板缝中的,或者有其他的原因导致的漏水,那么就由楼上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楼下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909帮忙热线

编辑:吴   莹

审核:王   钊

终审:白絮飞

监制:黎  英

编辑:郭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