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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惠老政策!家有老人的看过来!

发布时间:2023-11-02 16: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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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渭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震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一级主任科员李环,社会救助科副科长思庆涛做客《环境热线》,就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与听众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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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人口老龄化现状

一是老龄化进程加快。2022年底,全市常住人口461.9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9.56万人,老龄化率23.7%,分别高于全国(19.8%)、全省(20.8%)3.9和2.9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率居全省第二位。2019年至2022年,全市老年人口增加14.1万人,老龄化率增加5.64%,平均每年增加1.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老龄化程度加深。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3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97个百分点。预计2025年,我市老龄化率将达到25%;2035年老年人口将超过145.35万,占比达到31%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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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特殊困难群体保障面临挑战。全市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约8.5万人。伴随老龄化加速发展,空巢、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占比逐渐增大,养老负担日趋严重,已成为重大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刻不容缓。

惠老政策

第一类,特困供养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明确了特困供养老年人供养标准和特困老年人供养方式。

特困老年人供养标准,特困人员可自主选择机构集中供养或在家分散供养的方式。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7032元,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为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5%、15%和10%发给照料护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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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服务机构,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特困老年人分散供养,对选择在家供养的特困老年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分散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第二类,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包括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倾斜支付、高龄补贴、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生活服务优待、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内容。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为符合条件的参保老年人及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

高龄津贴,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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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1次健康体检、健康评估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保健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办理,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

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通过评估,科学确定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及补贴领取资格等,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

老年人生活服务优待,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可以免费进入收费的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等;在城乡各类医院就医,可优先就诊,免收挂号费;免交50%的老年大学学费;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等惠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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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贡献老年人集中供养,老年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托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托养人无赡养、托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养补助待遇的,提供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

提供社区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城市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及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安全可靠、环境适宜、相对固定的室内外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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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包括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低保老年人分类施保、老年人关爱探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内容。

困难残疾老年人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低保老年人分类施保,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比例增发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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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医疗保障倾斜支付,经认定的困难人群中的老年人,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按照规定给予参保资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费用按照规定由医疗救助基金进行救助。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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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为老服务,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或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服务。

社会救助服务,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依照规定给予救助。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四类,养老服务优惠扶持项目,包括养老服务资金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奖补、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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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3年养老重点工作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全市申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5个,共计9.6亿元,现已立项19个,已入国家重大项目库16个。成功获批国家“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994万元,将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4280张,提供5880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总投资1.2亿元的渭南市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设置床位500张,现已开工,预计年底完成主体建设。投资7700余万元的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所项目,设计床位480张,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整合资金1.21亿元,在23个镇(街道)布局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床位115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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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养老人才队伍。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百千万”培训计划,共培训养老院长97人、居家照护人员2950人,171名养老护理员获取职业等级证书,着力打造“人人懂技能、家家有持证”的“渭南养老护工”品牌。承办黄河流域养老护理职业技能交流赛暨陕西省福彩杯第六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我市代表队荣获优秀组织奖和团体二等奖,4名优秀养老护理员获得个人奖项。在黄河流域养老服务人才发展论坛交流渭南养老经验做法,积极参展“2023西安国际养老产业博览会暨西安国际养老合作交流大会”,扩大“颐养享老 福地渭南”朋友圈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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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综合监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强化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养老服务领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不断健全,持续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把保障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大力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整治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编辑:李静

审核:王晓红

终审:周新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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