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法律如何干预
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遭受网络欺凌、非理性消费等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应市委宣传部邀请,10月28日上午10点,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律师景晨星做客《环境热线》,就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的危害性、目前法律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法律干预,以及面对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家长和学校如何加强教育等话题和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主持人:比起成年人来,为什么青少年更容易陷入网络沉迷?
景晨星:未成年人容易沉迷网络,一个很重要的生理学原因是他们的大脑额叶还没有发育完备。人大脑中的额叶,能赋予人良好的判断力,就像刹车闸,在我们要做一些不太好的事情时警告我们收手。额叶一般到20岁出头才发育完全,因此和成年人比起来,额叶功能不全的未成年人更容易冲动行事。未成年人容易陷入网络沉迷,也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或游戏制作商的精心设计不无关系。各大游戏平台、短视频平台、网络销售平台等是商业化运营,基于流量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会有意迎合用户喜好,根据点击率、停留时间、评论等参数,推送用户最感兴趣、最刺激的内容。
主持人:网络沉迷会给未成年人带来怎样的危害呢?
景晨星: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对他们的伤害是全方位的。首先,对视力有很大的影响。沉迷网络游戏,会使未成年人手指等关节因过度疲劳而受损,出现腱鞘炎等疾病。网络占用了沉迷网络的未成年人大部分时间,使得睡眠和运动时间严重不足,这会给他们的大脑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网络沉迷还会使未成年人难以适应现实世界,与社会脱节。其次,青少年时期正是人生观、价值观等形成的阶段。而充斥着黄、毒、暴力内容、强调感官刺激及低俗欲望满足的网络内容会毒害青少年的心灵,使他们价值观扭曲。最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还可能给家庭经济带来沉重负担,为了不被家人发现自己在网上有消费的行为而遭遇电信诈骗。最可怕的是,网络沉迷是种成瘾性行为,一旦断网,沉迷的人会焦躁、郁闷,出现不能忍受的紧张现象。
主持人:法律是如何干预的?
景晨星:2021年6月1日,我国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第18条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及监护人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入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第58条禁止在学校、幼儿园周边开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之外,还在第五章专章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在这一专章,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干预沉迷网络方面的职责,以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各方面预防沉迷网络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未成年人的上网环境,减缓未成年人对网络的沉迷。此外,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也能有效地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该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并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此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去年3月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主持人: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
景晨星:父母要对孩子网络沉迷的问题重视起来,鼓励孩子多参加户外活动及体育运动、培养一些良好的兴趣爱好、参加学校的社团活动以及一些公益性活动等。同时对家里的网络终端进行控制,帮助孩子缩短上网时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无论我们是作为家庭成员还是社会成员,都应该为保护未成年人贡献一份力量。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与每位孩子的成长、每个家庭的幸福息息相关。让我们多学习法律知识,一起帮助孩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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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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