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企业知识产权问题应知应会(二):专利权篇

2021-04-27 10:09:25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8、什么是专利?它有哪些特征?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依法授予申请人及其继承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包括独占、使用、转让和收益等权利。

专利的特征主要有三个:

(1)独占性:拥有专利可以独占市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专利。

(2)时间性:法律对专利的保护规定了一定期限,专利法只在法定保护期限内有效。

(3)地域性:一项发明在哪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那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例如,中国专利只在中国受到保护,如果没有在美国申请就不受美国法律保护。

9、专利有哪几种类型?它们的保护期限分别是多长?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计算。外观设计2019年专利法正在修改,可能会改为15年。

10、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不同?

(1)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不同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别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见,发明既可以保护方法,又可以保护产品,并且,对于产品的类型也没有限制,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并且,只能保护有形状和构造的产品。

(2)发明和实用新型对创造性的要求不同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于新颖性和实用性,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一样的,但是对创造性的要求上是有区别的。《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可以看到,发明对创造性的要求多了"突出"和"显著"两词,因此,发明对创造性的要求要高于实用新型。

(3)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提出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权或驳回;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是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授权或驳回。

(4)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最长保护时间不同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可见,发明最长可以保护二十年,而实用新型最长只能保护十年。

(5)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力度不同

因为发明对创造性的要求高于实用新型,所以一般会认为发明的价值也要高于实用新型。因此,无论是在专利权的许可或转让时,还是在侵权诉讼的判赔时,发明专利的获益或获赔往往可以高于实用新型。

(6)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费用不同

在申请阶段,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是900元/项,而实用新型的申请费是500元/项。另外,发明专利申请还要缴纳50元/项的公布印刷费和2500元/项实质审查费。授权后每年的年费,发明也要高于实用新型。当然,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那么代理机构收取的发明代理费也是高于实用新型的。

11、什么是专利的“三性”?

专利的三性分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2、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权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简言之,专利权就是排他权,排除他人如上所述的实施专利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严格地讲专利权是排他权而不是实施权,即不代表专利权人自己一定可以实施专利技术方案,主要有2种情况:一是有些技术方案能够申请专利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生产实施,例如枪、炮和原子弹技术;二是从属专利的情形,假如甲公司拥有的是一个从属专利(例如椅子)而他人拥有基础专利权(例如板凳);由于椅子中包含一个完整的板凳,那甲公司不能直接实施椅子专利,因为会侵犯板凳专利权。同样地,凳子专利的专利权人也不能实施椅子专利。此时,需要交叉许可,二者才都能实施椅子专利权。

13、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一)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排他权:即排除他人如上所述的实施专利的权利。

(2)实施权:在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情况下,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4)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标记权: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6)请求保护权: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保护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并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7)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

放弃专利权时需要注意:A、在专利权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有时,必须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才能放弃;B、专利权人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情况下,放弃专利权时应当事先得到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还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被许可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否则专利权人不得随意放弃专利权。

(8)质押权。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专利年费又叫专利维持费。《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交纳年费。

(2)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不得滥用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应当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其利用专利权的方式并适度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3)专利权人应当及时实施专利,在一定期限内如果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也不许可别人实施专利,他人可以申请强制许可。

14、一项发明获得了专利权就一劳永逸了吗?有专利证书的专利一定有效吗?

发明成果只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期限届满或专利权中途丧失,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即可无偿使用。

有专利证书并不能证明该专利一定有效。证明专利的法律状态最有效的文件是专利登记簿副本,它是一种表明专利即时法律状态的证明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仅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所以通常都是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任何人都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15、如何决定一项发明是选择专利保护,还是技术秘密保护?

(1)考虑研制开发或发明此技术的难易程度,如果他人很容易研制或发明此技术,则一般应及时申请专利,反之,则可以选择作为技术秘密保护;

(2)考虑反向工程的难易程度,反向工程获得的技术是合法的,因此,易于通过反向工程破解的技术,需及时申请专利保护;

(3)考虑技术被盗后能否被发现和制止,如果其他人非法利用专利权人的专利技术,专利权人能较容易发现,则宜申请专利保护,如果很难发现,或虽能发现,但难以提出充分的论据,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则采用技术秘密的保护形势更佳;

(4)考虑专利技术科技价值的期限长短,如果此项技术的生命周期较短,更新的速度很快,在获得专利审查批准之前可能已被新的发明技术所取代,则可考虑不申请专利。

总之,对于那些适销对路、量大面广、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大却又容易被他人"破译"和仿制的非隐性技术和产品,应该考虑尽早尽快申请专利保护。而对于那些可以严格保守秘密,又不易简单仿制的隐形技术和产品以及申请专利后不易发现他人侵权的技术,采用技术秘密保护的形式则会更好。当然,二者是不可割裂的,可以将专利保护和技术秘密保护结合起来使用。

16、一项技术是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

对于方法优化的技术方案,申请人只能选择发明作为专利申请类型。但是对于产品改进的技术方案,申请人既可以选择发明,也可以选择实用新型作为专利申请类型。一般来讲,对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要求比发明要低,并且申请授权时间短,可以使申请人的技术方案尽早获得专利的保护,有利于市场的迅速拓展,但实用新型的权利并不稳定,而且保护时间比发明短。当然,也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选择同时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由于实用新型不经实质审查,一般实用新型会先于发明获得专利权,可使得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权并具有较长的保护期限,若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质审查不能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仍具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权。

17、中国授予的专利在其他国家受保护吗?

如果只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并获得专利权,那么该技术只能在中国大陆获得专利权保护。要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获得该技术的专利保护,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或者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再向其他国家申请。

18、为什么要申请专利?什么人可以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一方面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另一方面可以防止竞争对手将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确保自身产品生产与销售的安全可靠性。这样即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不被他人仿冒,同时可以合法垄断新技术及新产品市场,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如通过生产销售专利产品、转让专利技术、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入股等方式获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拥有自己的专利制度。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了专利,专利权人在这个国家(地区)就拥有了阻止别人实施其发明的权利,没有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国际知名的大公司往往都申请了很多专利。

以下单位和自然人可以申请专利:

(1)发明人或设计人;

(2)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所在单位,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合作或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

(4)专利申请权的合法受让人,包括通过合作转让方式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以及通过继承方式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

(5)外国人,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

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专利法》办理,并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19、怎样申请专利?

申请人在确定自己的发明创造需要申请专利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可以直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设在各地的专利代办处申请专利,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办专利申请。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

20、申请国内专利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申请国内专利

(1)专利申请人通过电子申请方式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鼓励采用这种方式):

(2)专利申请人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设在各省的代办处面交办理专利申请;

(3)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设在各省的代办处邮寄办理专利申请。

21、申请国内专利要提交哪些材料?要注意哪些事项?

申请专利时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确定是否申请专利,有的产品可以用技术秘密予以保护的就不必申请专利,用符合技术秘密的方式予以保护即可。如确定要申请,则尽快办理申请手续,以免别人抢先申请。《专利法》规定有了发明构思和技术方案即可申请专利。我们建议最迟在制造生产模具之前申请专利。在获得专利权之前(至少在获得专利申请号之前)要尽量保密,如不要销售、展览、鉴定、宣传等,以免破坏其新颖性而前功尽弃。

22、申请专利要缴费吗?有没有收费标准?

根据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和办理有关手续,应当缴纳费用。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既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代办处面交,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件汇付。

专利申请费的标准(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规费,不包括中介机构代理费等费用):参见专利费用部分根据国家政策,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缴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4.复审费;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收费的70%。

23、专利年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专利年费是多少?

专利年费从授予专利权当年开始缴纳,收费标准见参加专利费用中年费部分。

24、为什么要缴纳年费?如何缴纳?年费忘缴纳是否能够补缴?

专利授权后需要交年费的原因如下:

(1)专利要受到法律保护,需要国家专利局维持其专利权法律状态的有效性,而这需要消耗国家专利局的相关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所以专利权人需要支付相应费用。

(2)缴纳年费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专利年费,可以使一项专利权人手中闲置的且不能给专利权人带来经济效益的专利技术尽快进入社会公知技术领域,进而让社会公众能自由使用该技术,带动整个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

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专利申请日在该年度的对应日期前缴纳。如未按时缴纳,按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第一个月是0%,第二个月是5%,第三个月是10%,第四个月是15%,第五个月是20%,第六个月是25%,超过六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专利权可能会被终止。

25、什么是专利申请日?专利权是从申请日起开始受保护的吗?

《专利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权的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核心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排他独占权。专利授权后,才拥有专利权,专利权才能受到有效保护。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自该申请公布日至专利授权日前,申请人虽然不能对未经其允许实施该发明的人提起诉讼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如果对方拒绝付费,申请人只能在获得专利权之后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该段时间的行为不是专利侵权行为(因为那段时间还没有获得专利权),该使用费的数额也低于侵权赔偿。

26、什么是申请号和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号包含了哪些信息?

申请号:在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给予专利的申请号。

专利号: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上专利号为:ZL(专利的首字母)加申请号。若一个专利在申请中尚未授权,但是却在申请号前加上ZL字母(使消费者误以为是授权专利),属于假冒专利行为,知识产权局会依法给予查处。

2003年10月1号之前的专利号,它分为四段,例如97101765.4第一段为前两位,表示提出专利申请的年份,如“97”表示1997年提出的申请;第二段由第三位数字组成,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 “1”表示发明(如果是 “2”表示实用新型,"3"表示外观设计,“8”为PCT申请进入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9” PCT申请进入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第三段由第四到第八位组成,表示当年该类申请的序号数。

2003年10月1号之后的专利号也分为四段,例如200410021794.6,第一段为前四位表示提出专利申请的年份,如“2004”表示2004年提出的申请;第二段由第五位数组成,表示申请的种类,“1”表示发明(如果是“2”表示实用新型,"3"表示外观设计,“8”为PCT申请进入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9” PCT申请进入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第三段由第六至十二位组成,代表当年该类别申请的序号数;第四段由最后一位数字或符号组成,是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校验位,由计算机给予。

27、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主要有哪些?

(1)受理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请求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后,发出受理通

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专利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的格式、法律要求、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仍然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予以驳回;

(3)公布申请,对初审合格的发明专利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满十八个月,在专利公报上公布,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提前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初审合格后立即公布;

(4)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请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也可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5)授权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在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

以上(3)、(4)条仅适用发明专利。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通过初步审查,即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28、什么是专利代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有哪些好处?

专利代理是一种委托代理,它是指专利代理机构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委派具有国家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承办专利咨询、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诉讼等有关事务。

办理专利事务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如果申请人不熟悉专利法律法规和相关流程,最好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申请。因为专利申请首先要撰写合格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和具备撰写实践经验得人是很难完成的,而专利申请文件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权利的保护程度。另外在申请文件提交后,要想获得专利授权还有许多道程序,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29、什么是专利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享有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评判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基准日期,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给予专利申请人在本国申请后12个月的时间做好向国外申请有关专利的准备 工作。

30、申请专利前为什么要进行专利检索?

申请专利前的专利检索的主要目的就是判断自己拟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性(主要是新颖性和创造性)、技术方案中的哪些技术点具备专利性、了解技术方案的创新高度,以避免在自己专利申请不能获得专利权的情况下,浪费后续的专利申请费用,避免自己技术方案被白白公开;在专利申请能获得专利权的情况有,有针对性地获得最佳保护范围,做好挖掘布局,产生尽可能高价值的专利。

31、有了发明创造先发表论文或推出产品,然后再申请专利可以吗?

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首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或推出产品。首先,在专利申请前先发表的论文会构成现有技术影响自己同样技术内容的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此外,因为我国审批专利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同样的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个人或单位。因此,申请人应尽快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而不是发表论文或推出产品,以防止他人抢先申请专利或因过早公开技术而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

32、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哪些情况下,不丧失其新颖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33、专利申请的原则?

专利申请的原则包括: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仅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同时提出申请的由各申请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驳回申请;

(4)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

34、什么是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是指,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

由于一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为避免对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重复授权,审查员在进行新颖性审查时,应当检索是否存在损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抵触申请。

由于抵触申请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现有技术,所以抵触申请只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时才予考虑,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时,不予考虑。

抵触申请包括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另外,抵触申请仅指由他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不包含由他人在申请日提出的、及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35、产品在国外已公开销售了,但国内没有公开销售,也没有在公开出版物上公开过,还能申请专利吗?

理论上,由于此产品已经在市场上销售,其属于使用公开,已丧失新颖性,而且此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应该有开具过销售发票或相关单据,并且已写明产品型号,尤其是销售日期,所以在专利审查时,会影响对"新颖性"的评判,应该不会被授权。

然而,审査员往往就文献资料进行检索,而很少会到市场上去调査使用公开,所以会有被授权的情况发生。

但不可预见的是,专利在进入公布阶段时,任何人可以因此提出异议;即便审查能通过,也不排除在取到授权后,竞争对手或侵权人为赢得诉讼会想尽办法搜集证据提出"专利无效"。这时候,对方会举证专利权人当年的产品,而证明由于使用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所以即使侥幸获得授权,也伴随着被随时"无效"的风险,专利价值顷刻即无。

此种做法存在一定风险。申请人更应因此事引以为鉴,以后要提前规划、提前申请。

36、我从国外专利局网站上看到外国人在国外申请了专利,但在中国没有申请,趁他没申请,我能申请同样内容的专利吗?

可以申请,但是该专利理论上是无效的。原因在于如果国外已经有文献公开,那么审查员可能检索到这个专利,因为专利检索是全球范围内的检索,而非区域性检索。哪怕通过了检索,都有极大可能在审查过程中被提出异议或授权后被无效掉。

37、国内专利授权需要多长时间?是否可以加快?专利授权机关是哪个?

不同的专利授权时间不尽相同。在当前情况下,专利的审查周期为:发明2-4年,实用新型8-12个月,外观设计3-9个月。《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满18个月即行公布。但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这样的话就不用等18个月以后公开,而是提出申请后3个月左右就可以公开了,公开以后就会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加快审查及授权速度,从而缩短授权时间。在我国,专利授权机关统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前的专利加快程序还有优先审查(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办理,周期:发明1年、实用新型3个月)和快速审查通道(省内只有长沙市专利申请人能在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周期:发明3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7天)。

38、拿到专利证书后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按时缴纳年费;

(2)应对无效宣告请求和强制许可请求;

(3)起诉侵犯专利权行为;

(4)专利的转让与使用许可;

(5)专利相关科学技术发展情况,同行竞争者研究进展情况。

39、发明专利为什么要在授权前公开?如果公开了没获批怎么办?

法律规定“以公开换取保护”,这个是专利申请人的义务。为了更客观、公开地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长等原因,专利法规定了早期公开,延迟审查的制度;在公开后一方面,任何人或企业都有权在此期间提出公众意见以破坏该专利申请,另一方面专利申请人也可以在此期间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投入资源开展下一步的实质审查。发明专利公开后,在公开到授权这段时间会获得临时保护。临时保护权,效力很弱,只能警告他人不要未经许可实施,并在授权后有追溯侵权的权利。

如果公开又没有获得批准,则表明申请人为该专利申请进行的申请费投资失利,相关技术进入公有领域,泄露公司的研发动态,并可能会对自己后续的同系列研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授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建议企业对于重要技术注重专利申请质量、选择恰当的策略、进行必要专利查新检索。

40、哪些领域不能授予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41、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的部分,如袜跟、帽沿、杯把等;

(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而言,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例如,不能用相同的插接件插接成具有特定形状或图案的组件的插接件不能单独使用,不能构成独立产品,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仅仅当这样的插接件和其他可与其插接的插接件一起作为插接组件玩具,以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才能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

(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

(7)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

(8)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

(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10)一般文字和数字的字型以及字音、字义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具体内容。

42、软件能申请专利吗?

单纯的软件属于人类智力活动的方法,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软件属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客体,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请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包含了解决了技术问题的方法也能可以获得专利权,这个需要专业人员综合判断。

43、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

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44、什么是设计人或发明人?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

发明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其中,发明人是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发明人和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同时,无论从事发明创造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发明创造,就应认定为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最本质的属性是由他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的创造性的贡献。因此,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贡献方便的人、或从事其它辅助性工作的人都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即不要求申请人(个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

45、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所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吗?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所享有的权利不一样。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和署名的权利,却没有独自使用、占有、处分专利的权利,例如,发明人不能将专利作价入股、转让专利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这些权利只有专利权人才能享有。

46、什么是合作或委托发明创造?合作或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谁?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合作或委托发明创造。

合作或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个人为专利权人。

47、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怎么办?

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可以采取救济措施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复审,专利复审未成功挽回的话,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可以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等。

但由于复审及诉讼所需费用不菲。申请人需综合衡量成本和效益,咨询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做出最佳决策,取得较好成功率。

48、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

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己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以受理。

49、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没有按照规定缴的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50、专利权因未交年费终止可以恢复吗?如何办理恢复?

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大约是从年费应缴纳日起10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51、发现别人的专利不该被授权而授权了,怎么办?

可申请“专利无效”。申请专利无效需谨记:一是有充足的理由,得到法律的认可;再是专业的分析撰写材料,需要有说服力的证据支持。

52、为什么拿到专利证书了还被人请求专利局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无效?

任何专利在被授权后都可以被请求宣告无效。现在中国专利的审查过程只有发明很少会被宣告无效,是因为发明专利是要经过实质审查的!在实审过程中,审查员自己会去检索很多和你的发明技术相关的案件,如果有的专利能够揭露你的三性,审查员会发通知让你修改权利要求书。最后授权的话,以后被无效的可能微乎其微。

实用新型的专利就没有实质审查。所以被无效的可能性很大。建议在申请专利前找个专利代理机构做一下专利稳定性评估。

专利权的无效也称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对已经授权的专利权,因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依据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基于以下理由: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即授予专利权的发

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美感;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或超出了专利授予的范围,或者其属于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3)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或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不相符合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等;

(4)取得专利权的人无权取得该专利权。如同样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致使一项发明创造在事实上出现了不同的专利权人就同一发明创造的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专利权却被授予后申请人专利权被授予给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被授予给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授予给了发明人所在的单位等。

53、不同申请人提出相同申请,如何处理?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专利先后分别提出申请的,按下述方式处理:

在先申请尚未授权,而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专利权应授予在先申请的人。在先申请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该在后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在后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之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将驳回在后申请。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并且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两份申请被视为撤回;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两份申请均予以驳回。

54、同一申请人能够就同一发明创造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吗?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55、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一定是高新技术吗?

不一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只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只要不属于现有设计即可。实际上有很多发明创造的技术难度并不大,历史上像别针、瓶盖、纽扣、椅子、等日常生活用品都曾被授予专利权,这些专利技术产业化后给专利发明人带来了巨大经济利益。因此,即使是普通老百姓,只要有好的发明创造,都可以申请专利。

56、涉外专利申请的途径?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有哪些好处?

申请国外专利的途径有:

(1)巴黎公约途径:若想获得某个巴黎公约成员国的专利,申请人应向该国的专利申请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

(2)PCT途径: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巴黎公约下的一个专门性条约,目前已达178个,按照PCT的规定,在任何一个PCT成员国提出的一项专利申请,可以视为在指定的其它成员国同时提出了申请。实现了一国申请,多国有效。PCT的审批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阶段进行受理、公布、检索和初审,国家阶段由具体的国家局进行审查和授权。一项PCT申请进入具体国家阶段自申请日起30个月内。这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国(一般为5个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很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并且有更多时间来考虑最终要进入哪些具体国家。外观设计不适用PCT途径。

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话),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

(3)不要求优先权直接向该外国提出申请,另外某些国家或地区并非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能依其国家法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如中国台湾不是PCT成员国。

(4)通过地区条约《授予欧洲专利公约》申请欧洲专利:到目前为止,《欧洲专利公约》缔约方共有27个国家,另有6个延伸国。其专利权自申请日起20年一次可指定二十余国家保护其专利以便于管理,如果申请人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通过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出申请更迅速、经济。

57、什么是PCT申请?

PCT即《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首先由专利申请人向其主管受理局提交,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进行国际公开,并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如果申请人要求的话,该国际专利申请由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检索的目的是提供与该国际专利申请有关的现有技术资料;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为该国际专利申请提供有关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初步审查意见。经过国际检索、国际公开以及国际初步审査(如果要求了的话)这一国际阶段之后,专利申请人办理吸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58、为什么要提出PCT国际申请?

PCT的主要目的在于,简化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并有益于专利体系的用户和负有对该体系行使管理职权的专利局。

在引进PCT体系前,在几个国家保护发明的唯一方法是向每一个国家单独提交申请;这些申请由于每一个要单独处理,因此,每一个国家的申请和审查都要重复。PCT的其他目的是促进并加速工业界和其他相关的部门利用与发明相关的技术信息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得到这些技术。

59、申请PCT专利流程包括哪些?

PCT国际专利申请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其中,国际阶段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

申请人可以依据中国专利局作出的国际检索报告、国际初步审查结果,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即是否进入国家阶段(向其他国家申请)。

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必须由申请人来启动。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日3 0个月(在某些国家可能是20个月)内办理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缴纳国家费用,递交翻译成该国语言的国际申请的译文。然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60、申请PCT专利的费用是多少?

参见专利费用PCT部分。

61、通过PCT申请国外专利的时间要多久?

在多数情况下,申请人可于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日算起18个月(或于申请人提出优先权要求的首次专利申请的申请日算起30个月)之后,才开始启动每一个具体专利局的国家阶段程序。这意味着,申请人通常要比不使用PCT至少多18个月时间,才需要符合国家要求。多出的这些时间可以用来了解申请人在计划寻求专利保护的国家获得专利权以及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利用的机会有多大,并可以用来对发明的技术价值以及有无必要继续在这些国家寻求保护的问题加以评估。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申请人不需要等到专利申请的最早申请日(优先权日)算起30个月到期时,才进入国家阶段-申请人完全可以要求提早进入国家阶段。在国家阶段,每一个专利局都有责任根据国家或地区专利法律、细则和实践,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最终授予专利权。专利审査和授权所需的时间,各专利局互不相同。

62、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或许可吗?如何转让或许可?专利转让(许可)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吗?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可以转让。专利权转让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然后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当地专利代办处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它方式的技术转移等,涉及到进出口,即与外国组织机构和个人有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专利的转让(许可)费没有统一标准,通常由双方约定。一般来讲独占实施许可较普通许可收费高,发明专利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收费高,主要考虑市场因素及专利的稳定性,前景好的专利技术要价可以相对高一些。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把专利技术作为技术入股参与利润分红。

63、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包括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

按照实施期限分,有在专利整个有效期间实施许可及在专利有效期间某一时间段实施许可;

按照实施地区分,有在我国境内的实施许可和特定地区实施许可;

按照实施范围分,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

按照实施用途分,有一般实施许可和特定实施许可;

按照实施条件分,有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由于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所以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必须明确实施范围。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有专门格式,按规定认真填写。

64、购买专利技术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1)专利本身的潜在经济价值及市场前景;

(2)投入与回报比率;

(3)专利是否有效及存活期;

(4)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5)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

(6)是否有申请国际专利的必要等;

(7)相关技术的发展情况,尤其是竞争对手的发展动态等。

65、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销售第(1)项所述产品;

(3)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4)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5)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66、假冒专利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专利法》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冒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67、专利没有授权前,在产品包装上将申请号宣传成专利号,是否违法?如何处罚?

属于违法。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属于假冒专利。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贰拾万元以下的罚款。

68、什么是专利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或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停止侵权;

(2)公开道歉;

(3)赔偿损失。

69、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侵犯专利权”应作广义理解,指违反《专利法》的规定,侵犯权利人依照该法享有的权利(专利权、申请专利的权利、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的行为。

70、专利被侵权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专利权人一旦发现自己拥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被他人非法使用构成侵权时,可以依照《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对遭到侵犯的专利权实行救济:

(1)双方协商解决;

(2)请求行政处理;

(3)提起民事诉讼。

71、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的事实、理由;

(4)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5)当事人就该专利侵权纠纷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72、专利权人发现专利被侵权后一般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发现自己的专利遭遇他人侵权后,要注意收集如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证明侵权日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用户证明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专利权人遭遇侵权后自己的专利产品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导致的损失情况证明,或是侵权方销售侵权产品的所得的利润证明等,尤其是要注重收集侵权方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证据。

73、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依据?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74、被人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

如果有人向法院起诉你侵犯了他的专利权,法院在受理后,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根据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必须提交答辩状。在这段时间内,应该做下列工作:

1、立即聘请专利律师和专利代理人(可向知识产权局维权中心咨询推荐,电话:12330-1),调阅原告的专利文件,了解案情,包括了解专利是否有权,原告是否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进行侵权比对分析明确自己是否确实侵权等。

2、配合律师和专利代理人收集材料,准备文件,在十五天的答辩期内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包括专利稳定性评价、侵权比对评价等。

3、研究起诉状内容和原告证据材料,收集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反诉证据,配合代理人撰写答辩状,一方面提供专利无效请求证据,请求法庭依法中止诉讼程序;另一方面针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和证据,提出答辩和反诉。

在十五天答辩期内向专利局提出无效请求的,法庭会中止诉讼程序,等待专利局对无效请求的决定。此后,一方面由专利代理人完成整个无效程序中的意见陈述,另一方面,研究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一步收集反证证据,等待无效决定作出后法庭的再次开庭。

编辑:张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