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依法治水 共护黄河》第三集聚焦潼关法院
从2005年8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提出,到今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中国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的改变。2023年4月1日,又一部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标志性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
最高法新闻局、最高法环资庭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法治深壹度》栏目推出的4集系列节目《依法治水 共护黄河》自2023年9月30日起在CCTV12(每周六18:20)播出。
陕西渭南潼关县:
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有着丰富的黄金矿产资源,几名被告人在租赁的土地上违法建造氰化池,购买金矿渣装入池中,使用氰化物进行堆浸提金。这种利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非法生产、非法倾倒和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对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对周边人畜的生命安全也构成严重威胁。近年来,随着对这类行为的严厉打击,类似的案件越来越少,当地黄河及其支流周边的环境越来越好,保护成效显著。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被告人黑某某、张某某等人共同出资在潼关县太要镇南巡村建造氰化池,用氰化物进行堆浸提金,并雇佣马某某看护氰化池。案发后,经陕西绿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鉴定,氰化池内氰化物检测值为1.13mg/kg。黑某某、张某某共非法处置危险物质486.72吨。法院审理认为,黑某某、张某某、马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违法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非法生产,倾倒和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庭审中,被告人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并当庭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黑某某等三名被告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环境资源审判中,一纸判决并不是案件审理的终结,通过司法判决,使生态环境得到修复,用心用情带动更多人保护生态环境才是最终目标。该期节目的播出充分展示了潼关法院法官干警聚焦审判第一要务,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的过硬司法业务能力。同时,也对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黄河宁,天下平”,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潼关法院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行为,努力打造“一核两线四点”环资审判构架,不断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持续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法院力量。在今后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潼关法院将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持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潼关,为潼关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任艳
初审:张歆 焦俞鑫
责编:王天
终审:梁博
编辑:任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