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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3-09-07 10:03:22

“一亩地让我交一亩半的承包费,走到哪儿也说不过去。不行就打官司,我不认字但我认理!”这是富平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时说出的话。

其实这起案件的案情比较简单,申请执行人房屋与被执行人承包地相邻,二人于2015年达成承包地置换协议,并约定在耕地与庄基地之间预留2米防止农田灌溉危害房屋安全,但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协议,灌溉导致申请执行人房屋受损,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在耕地与房屋之间留出2米宽度的土地,以排除对申请执行人住房妨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本案为普通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执行内容明确,只需强制划出2米宽的土地给申请执行人即可,若被执行人阻拦,可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可是这一普通的案件中,被执行人为低保户,夫妻都是残疾人且均是文盲,家庭生活困难,且执行完后被执行人地亩清册中的1.5亩承包地实际将只剩1.1亩,这时候,这起案件也就不再普通了。

9月1日,富平法院执行局办案团队就本案情况向被执行人所在镇党委汇报后,镇党委积极配合,由承办法官组织,镇司法所、村组干部、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在执行现场就地商讨,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相邻关系、诉讼成本、被执行人家庭现状等方面进行阐明;镇司法所从维稳角度、化解矛盾角度进行解释;村组干部从村级事务管理、相邻矛盾化解方面进行劝解。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历时5个小时,多方终于达成一致。村委会表示对被执行人承包地按照实际面积计算,并将被执行人及其妻子安置到村集体组织工作,让他们有了稳定的收入。被执行人也同意主动履行判决,不再为此事打官司。而申请执行人也表示愿意对被执行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就这样,经过法院、司法所、村组三方联动,这起普通而又不普通的排除妨害案件得以执行完毕,不仅彻底化解了双方矛盾,避免了衍生案件的发生,也为执源治理探索出一条可借鉴的路径。

来源:富平法院

编辑:任艳

初审:张歆 焦俞鑫

责编:王天

终审:梁博

编辑:任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