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推进失信联合惩戒 倡导守法诚信

2022-10-31 18:48:35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记者:刘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离不开司法服务保障,如果说司法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执行便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环。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不断加大失信曝光和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积极营造守法诚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2018年,渭南某房地产公司拖欠建设公司乙方未结工程款3000余万元,乙方多次讨要无果,遂将该房地产公司起诉至渭南中院,经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 法官助理 白冰:这个案子在诉前保全阶段我们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进入到执行程序中,由于被执行人不积极配合,我们经常联系不到,申请执行人来院的情绪也比较激动,并进行过执行信访。

到法院后,因为长期的沟通不善,双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

申请执行人 王某:他们公司欠我们公司三千多万元,我们公司现在都转不开了,对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工程已经停摆,而且现在很多要账的要到我们公司,我们现在没有钱给人家还,工人的工资我们现在都在那欠着。

办案法官首先稳定纠纷双方的情绪,并分别与双方进行了沟通,了解双方各自的诉求。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负责人 张战武:你们两个不要吵了,遵守法庭秩序,今天来,是给主持和解的,让你们来解决问题的,不是吵的,你们双方都有困难,咱心平气和的看看问题怎么解决,对不对。

据了解,该案诉前保全的房屋,在保全时还未做网签,由于被执行人的不配合,无法查清保全房屋的现状,评估、拍卖等措施无法进行,导致执行一度陷入停滞的状态。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法官助理 白冰: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我们合议庭合议,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并且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以这种强制的手段,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包括发出报告财产令、进行网络执行查控、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价、搜查、拘传、罚款、拘留、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等在内的诸多执行措施。其中,限制消费措施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高消费和有关消费行为,避免恶意逃债行为,以此形成震慑力量,督促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主动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 王某:我们申请执行之后,办案法官在中间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微信联系,电话联系,给我们进行调解,自从把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他们给我们清了一部分款项,现在我们公司也能够正常运转。

在办案法官不断的努力下,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诉前保全的房屋权属已初步明晰,对双方无异议的房屋进行司法拍卖,甲方房地产公司也积极履行了部分工程款,案件执行逐渐步入正轨。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负责人 张战武: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进行限高(消费),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对能够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屏蔽失信,解除限高措施,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潘兴:在社会诚信建设中,人民法院作为一支非常重要的国家力量,我们将充分运用财产查询,财产控制,财产处置措施,同时我们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为渭南社会诚信建设贡献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增光添彩。

来源:政法融媒中心

编辑:牛静

审核:张歆

终审:焦俞鑫

编辑: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