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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秦金融||我市成立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9-15 20:57:23

(记者:李昊)为公正、合理、高效地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根据《渭南市银行业协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9月15日下午,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路满潮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名单和聘用调解员名单,宣读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名单。

审议通过了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聘用调解员名单。审议通过了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审议通过了《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通过了《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调解员管理办法》。审议通过了《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调解员工作职责》。审议通过了《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调解员行为规范》。并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调解员颁发聘书。

会上,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主任,邮储银行渭南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赵鹏展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及渭南市银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在各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调解委员会一定能够履行好应有的职责,进一步丰富银行业、金融消费者纠纷、投诉处理途径,为全市银行业持续规范、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渭南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路满潮对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成立表示祝贺,并提出三点意见。路满潮强调,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意义重大,大有可为,大家一起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狠抓落实,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金融纠纷,规范经营秩序,优化市场环境,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调解处理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应当遵循(一)自愿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公平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地进行调解。(三)保密原则。除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开外,应对调解过程、调解内容、调解结果进行保密。(四)和解原则。双方自愿和解,只进行调解,不作出结论,没有处罚及强制作用。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进行纠纷调解不向双方当事人收取调解费用。

下一步,渭南市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调委会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传播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理念,提供银行业消费纠纷化解的多元化方案,渭南市银行业协会也持续做好银行业消费者与银行业机构之间有效沟通交流平台,持续推动金融消费健康发展。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编辑:郭晶晶

初审:王伟博

责编:李白冰

终审:刘忠荣

编辑:郭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