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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2023年渭南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四)

发布时间:2024-04-25 09:32:48

    2023年,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产品和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全年开展执法109次,开展专项检查34次,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0件,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38件,假冒专利案件8件,地理标志案件1件。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提升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将陆续公布5起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分别涉及专利侵权纠纷、侵犯注册商标权、假冒专利行为等3大类型,并对案例进行分析解读,希望通过这些案例分享,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渭南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华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某便利店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24日,华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华阴市华山北站某便利店检查,发现该便利店销售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南孚”碱性电池,执法人员将涉案涉嫌侵权商品进行拍照取证扣押封存同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财物清单》。当日,华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对该店销售的南孚碱性电池进行鉴定,2023年4月26日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出具了《鉴定证明》,证明上述产品为侵权产品。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权产品。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整。

案例评析


    该涉案产品涉及民生领域生活用品中的常见商品,容易混淆消费者,该案件的办理,有效保护了注册商标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以案宣法,让公众更清晰地了解知识产权案件,确保消费者获得正版商品,避免因购买假冒伪劣产品而受到损失,增强了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也加强了在辖区对其他可能存在侵权行为的人起到警示作用,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更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来源: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白娇

初审:王保华

审核:刘忠荣

终审:王艳


编辑:白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