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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2023年渭南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三)

发布时间:2024-04-24 08:57:50

    2023年,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产品和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全年开展执法109次,开展专项检查34次,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0件,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38件,假冒专利案件8件,地理标志案件1件。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提升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将陆续公布5起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分别涉及专利侵权纠纷、侵犯注册商标权、假冒专利行为等3大类型,并对案例进行分析解读,希望通过这些案例分享,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渭南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渭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假冒专利的产品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14日,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渭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的卡通玩具车,货号:3701B-6,包装上印有“外观专利号:ZL 2019 3 0415756.6;ZL 2019 3 0416010.7;ZL 2020 3 0019212.0”等字样,经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上述专利号,其外观与上述外观专利不符,对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渭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假冒专利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鉴于当事人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积极提供相关资料,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对涉案产品为非专利产品不知情,且能提供该产品的进货票据,能证明该产品的合法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免于处罚。



案例评析


    该案是近年来澄城县查处的首例假冒专利案件,该案件为典型的假冒专利案件,在未获得专利权的产品上标注专利号,让消费者产生混淆。且生产厂商的刻意混淆与销售商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导致假冒专利产品流入市场。案件的办理有力推动了澄城县企业规范使用专利的意识,增强了商超经营者、广大消费者对专利的认识,不仅对相关从业者具有一定的教育警示作用,也对澄城县专利执法案件的办理起到示范指导意义,依法保护专利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白娇

初审:王保华

审核:刘忠荣

终审:王艳


编辑:白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