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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12-01 18:26:45

12月1日,渭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交通运输领域“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

为深刻汲取山西吕梁永聚煤矿“11·16”火灾事故教训,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效,持续滚动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从12月1日起,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隐患大排查 问题大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一是道路运输领域。旅游包车运输重点检查包车制度落实,违规信息处理、车辆审验、维修保养落实,有无“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现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运营行为,驾驶员安全操作及教育管理等隐患问题;客运班车运输重点检查班车安全运输问题,查找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车辆审验、维修保养、运营行为、客运站安全管理、“三不进站、八不出站”落实、驾驶员“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戴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安全承诺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和教育管理等情况;危险品车辆运输重点检查车辆运输安全管理问题,严查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运营资质、危险品货物安全卡、车辆审验、维修保养及相关制度落实,定期安全检查,是否聘用有资质从业人员,车辆防护、停车场地设有警示标志等项目;同时检查所有企业车辆凌晨0-5时落地休息制度落实、动态监控闭环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是水路运输领域。突出重点水域、重点船只、重点部位的现场监管,加强巡查力度和频次,确保水上活动得到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做到船只适航、船员适任;加大旅游涉水客运企业管理,重点检查旅游涉水客运企业适时停航和船舶上岸的监管,检查停航期间码头风险点位安全提示和救生器材配备等安全管理情况;督促并检查指导各浮桥管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例行自查,恶劣天气禁限航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冬季浮桥运营安全;港口、码头、渡口防滑防冻措施,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三无船舶”、脱管、脱检船舶,船舶超载、船员配员不足、人证不符等违法行为。

三是公路运营领域。加强公路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路事案依法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对公路管理部门移交的破坏公路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

四是工程建设领域。要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督促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驻地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和防触电等安全措施和要求,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切实防范发生各类事故;严格打击违法转包分包、挂靠资质、盲目赶工、冒险作业等行为。

五是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以及应急事件处置是否合理规范。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检查企业是否全面排查从业人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和是否开展安全训练培训等;针对冬季可能出现雨雪、降温等恶劣天气的防滑、防冻、防寒措施落实情况、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和防寒物资储备情况。

六是行业消防领域。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火灾事故多发易发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突出客货运输场站、码头、施工驻地、单位内部等人员密集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情况。

会前,学习了于12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排了宣贯工作。

通讯员:杨涛

编辑:张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