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大队
发布关于启用城区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行车秩序,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大队经规范建设、逐级审批后,决定启用以下路段电子警察设备,现将位置公告如下:以上点位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后正式启用。凡在上述路段有超速、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逆行、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来源:渭南交警临渭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