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多部门会战 打好尾气治理“组合拳”
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复杂多样,“十四五”以来,我市聚焦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采取多部门会战策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努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大型货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的重要来源之一,渭南高新区作为我市工业企业发展的聚集核心,对公路交通运输的依赖性较强,从今年五月开始,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分流、劝返和整治等方式开展路查路检,形成了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二中队长 李新渭:“自今年五月份以来,共抽检各类车601台,交警劝返大型货车约8500辆,其中抽检超标车辆13台,对渭南高新区大型货车尾气排放进行了有效管控。”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车辆3748辆,其中超标车辆112辆。对于超标排放车辆经过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警实施处罚后,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在定点维修治理企业按照规定期限内进行维修治理,维修治理合格后出具维修合格证,经上线复检后方可上路行驶。与此同时,我市大力推动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淘汰工作。大荔县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为重点,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
大荔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董阿娟:“大荔县按照省市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部署要求,交通、交警、环保、经合四部门紧密配合,从交通、交管两个部门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建1个内勤组和5个外勤组的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科学研判制定一车一策淘汰方案,8月份车辆淘汰工作已圆满完成。”
自新一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淘汰工作启动以来,经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定,到2025年底前,全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共2159辆,其中,2023年完成淘汰481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车辆管理所所长 王亚锋:“截至8月29日,全市已淘汰老旧柴油货车362辆(含韩城市32辆),其中,报废注销218辆,灭失注销42辆,转出我省辖区2辆,已完成2023年度淘汰任务(481辆)的76%。”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景荣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按照省级补贴政策,制定我市提前报废补贴办法。同时,成立四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淘汰工作进行包联帮扶指导,建立通报机制,确保按期完成全年淘汰任务。”
稿件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记者:刘佳鑫 李姝含
编辑:王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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