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宵美景元宵夜 有备无患好赏“花”

来源:渭南新闻网
2014-11-03 17:19
  (记者 刘聪梅 实习记者 王军江)转眼间,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到了,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燃放期在即将结束时将掀起第二次高潮。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多,烟花在营造喜庆气氛之余,更是被传染上了“富贵病”。 有的企业为图所谓的“吉利”彩头,花费上万甚至几十万元资金购买烟花,心存侥幸心理,在高层建筑附近、人员密集场所等地恣意燃放;单位放花的也在增加;有的市民燃放的“花”也逐渐由小变大,辐射面也变得更大。而更让人惊恐的是,有的市民将长长的鞭炮、礼花摆在空间狭小的单元门前或者马路上燃放。

  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资料显示,2月2日零时至8日12时,全国共发生火灾1.18万余起,死亡40人,受伤37人,直接财产损失5600余万元。因为放炮放花伤衣服的有,伤手的有,甚至伤及眼睛。发生事故固然有各种原因,但掉以轻心,燃放不当也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因素。有些爆竹伤患者并不是因为自己燃放爆竹导致的,而是围观时遭遇飞来横祸。看来,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安全教育什么时间都不可忽视!

  正确燃放遵守“八点”

  小孩燃放大人看管

  从除夕到十五,烟花爆竹都是必不可少的过节物品,元宵烟花尤其是人们期盼的美景。历年来,各地因烟花燃放而引致的意外事故也令人心弦紧绷。市消防支队提醒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做好防护工作,过一个祥和完满的传统佳节。

  消防部门提醒,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做到正确燃放、文明燃放。主要做到八点:一是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并在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二是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理解燃放说明,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饮酒之后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三是燃放过程中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四是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更不能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五是不燃放非法生产或违禁品种的烟花爆竹,不超量购买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存放要小心,不靠近火源,不暴晒;六是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他人窗口和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七是燃放期间,居民应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可燃杂物。室内无人时,要关窗户,不在阳台和窗外晾晒衣被,避免引起火灾;八是乡村燃放烟花爆竹要避开柴草,以免引起火灾。

  小孩的天性就是爱玩,中小学生成为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人群之一。消防人员提醒中小学生,要在大人的看管下燃放。同时做到“三不二会一坚决”,即不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重点消防单位及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时间段外燃放烟花爆竹,不向行人和车辆等投掷烟花爆竹;会选择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会安全施放;坚决不燃放拉炮、摔炮等违禁品。在燃放过程中,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大人在旁进行指导,确保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建议:

  政府集中放花,市民轻松观赏

  说到今年春节烟花燃放的新变化,作为一线救火员,我市消防队员最直接的感受是市民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了: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增多了,事故少了。

  正是这份日渐提高的安全意识,也让今年关于烟花爆竹禁与放的争论再次激烈起来。人们对传统佳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难分难舍,享受着烟花带来的难得的尽情与欢畅,但城市中人群密集,高楼相距甚近,烟花怒放、鞭炮齐鸣所带来的不仅是喜庆,还有噪声、污染的环境,甚至是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有关资料显示,在上海市媒体此次兔年春节的调查中,确定“不放烟花”的 比要放烟花的人数高出了16.5个百分点。据说,不仅上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考虑放弃燃放烟花,近期一些城市也传来了烟花爆竹销量下滑的消息,甚至在一些不受限制的农村,烟花爆竹的燃放热情也大不如前。

  如果说,当初“禁”到“限”的政策调整,体现了政府对民意和文化习俗的尊重,那么今天更多的人自觉与烟花爆竹进行“告别”也是水道渠成的理性选择。调整并不意味着要回归禁放,一些群众建议,不妨由政府有关部门集中燃放焰火礼花,供市民们观赏。既传承了民俗文化,又便于确保市民安全。

特别声明
凡“渭南广播电视台”和“华山网”原创视频节目、图文稿件,均为渭南广播电视台独家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者必须注明来源和作者,并保留“渭南广播电视台或华山网标识”,未经过授权转载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推荐

评论

下载渭水之南 参与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