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媒体报道了《出租车也玩克隆》一文,“克隆”出租车究竟原形何许?昨日,记者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对去年12月14日在城区内查扣的“克隆”出租车的处理有了结果。
私自改车 难逃法网
昨日,记者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 2010年12月11日下午5时左右,该违规人员李某在渭清路客运中心站拉人,市客运管理处稽查科代队长发现该车有造假嫌疑,随即上前进行询问李某该车车号是多少,随后在让李某拿出手续时,李某因无手续,该车辆被扣押。
据市客运管理处稽查科胡科长介绍,该违规人员李某于2010年11月10日在我市华山大街旧车交易市场,从一陌生人手中花6000元购得一辆车,型号SC7130,车架号为LS5HBBR24B08459的绿色羚羊轿车。
“在购得车后,李某经朋友介绍,将车交给一修理厂,工作人员私自对车进行喷漆改装,计价器和LED屏是在华县装的。”稽查科胡科长对记者说道。当问到出租车票是从何而来时,李某交代,因为自己曾经在好运出租公司做过司机,所以和出租车司机沟通起来比较容易,所用出租车票据均是由自己索要,以及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来。
胡科长还告诉记者,李某在使用违规出租车期间,之前开出租车期间,也无客运服务资格证。
一时糊涂 追悔莫及
对于李某私自改装车辆冒充出租车违规一事,市客运管理处认真追查,从严处理,对于李某擅自安装出租车运营设施违规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安部令63号,第三十二条,对李某处以3000元人民币罚款,并对车上私自违规安装的营运设施予以拆除。
“我是一时糊涂,做了违规的事情,希望从轻处理,并告诫广大司机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法违规的事情。”李某在事后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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