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六项措施强化师德建设

2014-09-30 15:06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市教育局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教育局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发生突出的师德师风问题,首先追究校长责任。

 二是强化师德教育。要求各县校组织广大教师集中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八不准》,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同时以《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为重点,开展教育法制专题教育,使广大教师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依法治教。

三是坚持典型引领。要求各县校以全市开展的“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征集“我的育人故事”、征集“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典型事迹案例,省市级师德先进评选,全市“最美渭南教师、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渭南标杆”推荐评选等活动为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就新进展,广泛宣传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扎实开展向优秀教师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师德考核。实施“红烛”工程,建立每个教师师德档案,制定严格的师德管理办法。要求各县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师德考核测评细则和考核奖惩办法,把教师职业道德表现同行政奖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竞争上岗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市教育局完善了《渭南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六是强化师德监督。各县校要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充分发挥学生、学生家长、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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