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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陕西省渭南广播电视传输管理段长期未开展相关业务,故经2024年3月21日会议研究决定,拟注销该单位的相关证照,对所有债权债务同时进行清理。请有关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向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渭南分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渭南分公司
2024年3月22日
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