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全市寻找“好家训家庭、好家训村落、好家训社区”

来源:华山网

为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和好家风建设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万条家训进万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向纵深开展,市委宣传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渭南广播电台现面向全市寻找“好家训家庭、好家训村落、好家训社区”。

一、推荐标准

“好家训家庭”标准:

1.有家规、家训、家书或家谱。家书、家谱中要含有家教元素或教育价值。

2.有张贴或悬挂体现家规家训的牌匾、题字、题联。

3.家庭成员重视家风建设,能以身作则,积极践行家规家训要求,其家风获得邻里肯定。

4.近三年内获得县级以上“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荣誉。

5.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等行为。

“好家训村落”标准:

1.家规家训普及率要达到80%以上,并入户张贴悬挂。

2.制定有村民公约、文明公约、道德公约等规定,并在公共场所对内容进行了绘写、张贴或撰刻。

3.重视家风家教文化传承,村落有承载家规家训、体现家风文化内容的历史古迹建筑,对其进行发掘和保护;有历代先贤流传下来的家规家训或家庭教育故事,对其进行倡导和宣传。

4.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五好家庭”或“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等评选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孝老爱亲,关爱留守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或邻里互助等温暖人心的公益活动。

5.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村落民风淳朴、邻里和谐,近三年内获得县级以上“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平安村”等荣誉。

“好家训社区”标准:

1.家规家训普及率要达到80%以上,并入户张贴悬挂。

2.制定有居民公约、文明公约、道德公约等规定,并在公共场所对内容进行了绘写、张贴或撰刻。

3.重视家风家教文化建设,社区有先进模范人物的,对其在家风教育方面的事迹进行挖掘、倡导和宣传;组织开展体现传承家规家训、培育家风文化的各类活动。

4.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五好家庭”或“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等评选活动;至少建有一支开展互助互爱活动的志愿者服务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孝老爱亲,关爱留守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或邻里互助等温暖人心的志愿活动。

5.社区环境干净整洁,居民遵规守法、文明祥和,近三年内获得县级以上“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等荣誉。

二、推荐方式

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只多不少的原则,推荐10个好家训家庭、3—5个好家训村落、3—5个好家乡社区,并对推荐的家庭、村落和社区审核后上报市委宣传部。

媒体推荐:媒体记者通过深入基层调查采访,发掘有特色、有影响的好家训家庭、村落和社区,择优向市委宣传部推荐。

群众自荐:广大群众可通过信件邮寄、电子投稿、电话联系的形式,向市委宣传部进行推荐和自荐。

提供材料:1、能充分说明家训家规起源、发展、特点及影响等情况的1500字推荐材料一份。2、家训家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实景照片5张。3、体现良好家风、村风、社风的5分钟视频短片。4、荣誉、表彰以及其他材料作为附件提供。

三、评选展示

活动办公室适时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渭南广播电台、华山网、渭南新闻网、市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集中展示。寻找活动于2017年3月结束后,将对评选出的“好家训家庭、好家训村落、好家训社区”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刘耿;

联系电话:0913—2126449;

投稿电子信箱:wnhaojiaxun@163.com。

中共渭南市委宣传部

渭南日报社

渭南电视台

渭南广播电台

2016年5月13日

编辑:王路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