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关于婚姻登记处搬迁的公告

来源:华山网

因广场南路片区改造,临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10月8日起搬迁至临渭区婚姻家庭健康服务中心五楼(前进路与乐天大街十字向东50米路南)办公,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913-2084900, 2084866

交通方式:可乘坐5路、13路公交车至乐天大街十字下车

特此公告。

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

2015年9月29日


温馨提示:

一、结婚登记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方面的实质要件:1.双方均无配偶;2.双方自愿结婚;3.男方己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要求结婚的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应满足以下形式要件:1.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记载的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不一致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3.提交3张大2寸(4cm*6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程序: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二、离婚登记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六个方面的实质要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5.当事人持有户口簿、身份证;6.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