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华县”诗歌散文大奖赛征文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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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华县的传统文化,传递华县的独特魅力,促进华县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华县的美誉度、知名度,用优美的诗歌和散文讴歌华县、赞美华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举办“大美华县”诗歌散文大奖赛。

一、主办单位

中共华县县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华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文主题

本次活动征集以“赞美华县、讴歌华县”为主题的优秀诗歌、散文,力图通过健康、清新、充满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学作品,挖掘华县悠久的历史传统,反映华县新时代的建设成绩,展现华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新貌。

四、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

诗歌、散文要求以华县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人文景观、自然风光、人物传说、经济社会发展等为创作内容,思想要积极向上,语言要雅俗共赏,易读易记,便于传唱。

2、篇幅要求:

诗歌提倡写新诗,旧体诗词形质兼美者也可,新诗原则上不超过40行;散文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3、参赛要求:

(1)参赛作者是华县籍或长期在华县工作、旅居的人士,也可是熟悉华县、了解华县的人士,具有公民权,文责自负。

(2)每位作者可同时参加诗歌、散文两个类别的比赛;参赛作品限制为新诗单首或同主题组诗最多不超过40行,旧体诗词不超过三首;散文限一篇。

(3)作品请附上创作动机、作品寓意或说明等。

4、征文从即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截稿。

五、评奖办法

1、由华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经初评、复评、终评产生各类奖项,并将评选结果刊登在华县外宣网、华县人民政府网上。

2、大赛按诗歌、散文体裁分别设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5名;优秀奖各10名。

六、特别说明

1、投稿作品为新创作、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所有参赛作品,创作人自留底稿。所有作品概不退还。主、承办单位具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3、参赛作品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邮寄作品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4、对于所有的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将编辑成书。

七、投稿方式

1、邮寄投稿

地址:华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政务大楼307室),邮编:714100,联系人:白妮,电话:0913—4715508(注明“诗歌、散文”等字样)。

2、网上投稿

电子邮箱:651823046@qq.com,hxwy307@163.com

中共华县县委宣传部

2015年7月29日

编辑:张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