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渭南市第五届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广局、团委,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丰富我市群众文化生活,营造学习宣传“中国梦”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青春之梦”——渭南市第五届青年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激情渭南 • 唱响青春”渭南市第五届青年歌手大赛
二、活动主题
充分展示全市广大青年的艺术风采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唱响青春主旋律,集聚发展正能量,激发全市青年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持理想,坚定信念,展现青春使命感,在人生梦想的舞台上谱写出青春的华彩乐章。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0日—2015年8月9日
四、活动地点
1、各县(市、区)初赛地点自定;
2、市直初赛(海选)定于渭南市中心广场,复赛和决赛定于渭南市万达广场。
五、主办单位
中共渭南市委宣传部
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共青团渭南市委
六、承办单位
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
渭南电视台
渭南人民广播电台
七、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文广局
各县(市、区)团委
各县(市、区)文化馆
八、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年龄限定为16周岁(含16周岁,1999年出生)至45周岁(含45岁,1970年出生)。
2.参赛选手不限唱法(美声、民族、流行均可),包括各类重唱、对唱、表演唱、组合演唱和乐队演唱等,组合演唱人数限定在15人以内(含15人)。
3.各县(市、区)文广局和各县(市、区)团委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把最具实力和最能代表本县(市、区)的歌手选拔上来。名额分配如下:
市 直 | 20名 | 白水县 | 15名 |
大荔县 | 15名 | 华 县 | 15名 |
蒲城县 | 15名 | 华阴市 | 15名 |
富平县 | 15名 | 潼关县 | 15名 |
澄城县 | 15名 | 临渭区 | 15名 |
合阳县 | 1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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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曲目要求
选手自选曲目,要求内容健康、旋律流畅、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新、老、中、外作品均可,曲目长度(复赛、复活赛、决赛)在5分钟以内。选手参赛报名时,填报各赛期自选曲目;一经填报原则上不予更换,如特殊原因需更换的,也只能在本赛期前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其新换曲目的歌谱和伴奏带同时提交大赛组委会,组委会视其原因决定可否更换。一旦更换则不能以任何原因提出再次更换。复赛、复活挑战赛可以演唱相同自选歌曲,但决赛、总决赛中不可演唱同一首自选曲目。
5.伴奏要求
选手自备伴奏,要在赛期前向组委会提供音源清晰的MP3格式的伴奏音乐。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的邀请由参赛歌手自行确定。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总人数不能超过8人。
6.评分办法
复赛、半决赛、总决赛均采用专家评选的方式。参赛选手的演唱技巧、作品处理、情感表达、表演能力、形象包装等方面的综合效果,将作为演唱评委的判分依据。
7.奖项设置
民族、美声组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流行唱法组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另设最具潜质奖4名、最佳舞台表现奖4名,奖金各500元;大赛另设优秀组织奖5名。
九、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文广局要结合年度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青春之梦”之系列活动安排,与各县(市、区)团委共同组织实施好第五届“青歌赛”分赛区的报名、比赛活动和参加全市总决赛选手的选拔工作,认真做好赛前报名宣传计划方案,前期由团市委协调各机关事业单位、院校、企业团工委组织报名工作,最少不得少于5人。
2.各县(市、区)活动统一名称为“激情渭南•唱响青春”渭南市第五届青年歌手大赛 X X 分赛区。大赛具体承办工作由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具体事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3.各县(市、区)分赛区比赛活动时间建议在6月下旬—7月初进行,参加全市总决赛选手名单务必于7月20前上报市文化艺术中心。
报名地点: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青少年活动部(渭南市三贤路北段)
联系人: 赵 凯 0913-8135294 13772729613
马 萍 0913-8135294 13991690101
附件:1.渭南市第五届青年歌手大赛评分细则
2.渭南市第五届青年歌手大赛报名表
中共渭南市委宣传部
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共青团渭南市委
2015年6月5日
编辑:王路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