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弥卫国)记者日前从富平县常委扩大会上了解到,富平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拟在财政、人才、信贷、注册、税收、用地、用电和农业项目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扶持、支持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去年以来,富平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服务“三农”和加快“一村一品”发展的大事来抓。截至目前,全县共新建、改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合作社注册资金总额1100万元。共建成市级示范合作社20家,省级示范合作社5家。各类合作社入社成员达到3.4万余户,联系带动农户6万余户。
《意见》明确指出,到2010年,全县将扶持发展较为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合作社带动农户8万户以上(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全县主要农产品的60%以上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和销售,参社农民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30%以上,打造一批全省一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用地用电优惠、改善信贷和工商登记服务、推进农业标准化、支持申报商标和专利、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开拓市场、鼓励农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等一系列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外部环境。
(网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