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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毁树五百棵 我家果树惹谁了
News.hshan.com  2008-5-8 9:39:24  渭南日报  阅读次数:

  (记者 陈志敬 梁晓蔚)4月30日,大荔县许庄镇八岔口村一组果农余改玲向本报记者哭诉:“2006年春节至今,我家的果园已经三次被毁坏了,最近的一次是3月15日晚。几年来,先后被毁坏的果树共有500余棵!果树遭毁后,我多次找镇政府、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当日上午,记者驱车赶到大荔县许庄镇八岔口村。在余改玲的果园里,记者看到,许多果树被砍断,遭砍果树留下的树桩距地面大约在15厘米左右。许多已挂果的果树被拦腰砍断,用惨不忍睹来概括一点也不过分。

  随后,记者跟随余改玲向北走。记者发现,许多果树已经干枯,用手轻折树枝,干枯后的树枝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余改玲告诉记者,2002年10月,她在本组的群众大会上以抓阄的形式承包了本组位于108国道以西的9亩水浇地。2003年春季,她就在这块地内种植了1110棵“美六”苹果苗。随着果树一天天长大,她和家人看到了丰收的希望。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厄运却接二连三地袭来。2006年春节过后的一天,她发现果园内已挂果的100余棵果树被人砍断,当即拨打了110报警。但许庄派出所民警来后,只是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至今也没有下任何结论。今年春节期间,余改玲家这片果园里的果树又被人放火烧死了许多。3月15日晚,果园内已挂果的果树再次被人砍断,她只得再次报警,可得到的答复依然是“没有证据说是谁砍的”。

  就余改玲反映的果树被砍后,派出所至今没有给予任何答复一事,大荔县公安局许庄镇派出所所长舒建奇告诉记者,余改玲的果树遭砍后,所里及时派民警勘察了现场,县公安局也派技术员到现场进行了勘查。但经过调查了解后发现,余改玲承包这片土地后只给村上缴纳了一年的土地承包款,她和村上存在着民事纠纷,因此所里也就未对此事进行立案。

  许庄镇派出所的解释并没有令余改玲信服。她说,她之所以只缴了一年的土地承包款,是因为从2004年开始,国家对公路两旁的果树实施了“绿色通道”直补,但她却从来没有领到过直补金,因此她就用直补金顶替了土地承包款。

  随后,记者前往许庄镇政府了解情况。该镇党委书记孔繁文对记者说,4月28日下午,县信访局的杨局长带领两名信访干部到镇上对余改玲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随后,镇上还将协调派出所尽快对此事予以调查处理。

  余改玲家的果园是谁毁的?派出所为什么迟迟没有破案?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网络编辑:
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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