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渭南标杆”开始评选

发布时间:2015-05-04 08:24:22

(记者 张伯阳)岳蒲杰、温妍、郝晓琳……这些来自基层、来自一线的“渭南标杆”在2014年里带给我们满满的“正能量”。为了持续深入开展“渭南标杆”评选推荐工作,引导全市干部群众学习标杆事迹、践行标杆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市重新修订了《渭南市“渭南标杆”评选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继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不断焕发向善向真、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渭南标杆”评选活动的开展,是市委“一把手当好标杆,向我看齐”立行真改讲做评活动和“最美渭南人”评选活动的持续和深化。“渭南标杆”已成为渭南人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渭南特有的品牌。市委要求,要持续深入地开展“渭南标杆”评选宣传活动,全力推进“渭南标杆”品牌建设,不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举荐身边标杆,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和基层组织的作用。
  此次评选活动在继续坚持组织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的基础上,新增微博、微信和微视频推荐方式,在华山网、渭南新闻网、市政府网站开设“渭南标杆”公众微博、微信和微视频推荐平台,使人人能够参与推荐评选,社会各方都能够及时了解推荐评选的进展情况,确保推荐评选的广泛性和社会辐射带动效应。各县(市、区)、各部门和个人于每月25日前,登录“渭南标杆”官方推荐平台,按要求填写候选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将推荐材料发至推荐信箱。 
  新方案要求,市级各部门要从行业特点出发,深入科研生产一线,深入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和特殊群体、家庭,深入到环卫工、道路维护工、出租车(公交车)司机和企业职工之中,推荐具有行业特性的“渭南标杆”,如:科技创新标杆、诚信企业标杆、创业创新标杆、爱岗敬业标杆、教师标杆、医务工作者标杆、爱亲敬老标杆、好家风标杆等等,坚持从凡人善举中挖掘标杆、发现标杆、推荐标杆,凝聚社会正能量。 
  新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标杆人物和集体的榜样作用和典型引路作用,做到墙内开花墙内香、墙外红,形成影响一批、带动一批、激励一片的叠加效应,持续不断地把标杆推荐评选活动引向深入,融入渭南发展的各行各业和社会各个层面,在全市上下树起“渭南标杆”这面旗帜,使“渭南标杆”成为助推渭南跨越发展,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推动陕西东大门建设的动力源泉、精神坐标。
  市委对荣获“渭南标杆”的年度人物予以表彰奖励,每年年底到下年初,对评选出的“渭南标杆”和“渭南标杆”提名奖进行表彰。(报名推荐联系人:陈卓 电话:0913—2126234)

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