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发出紧急通知 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

2018-12-06 08:45:26 来源:渭南日报

进入11月,全国先后发生了9起化工(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11月28日零时40分左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发生爆燃事故,目前已造成23人死亡,22人受伤。事故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重不到位、管控能力严重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低下等突出问题,也暴露出各级政府产业园区规划布局不合理、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12月2日召开的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上通报了该起事故。为贯彻落实全国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委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汲取事故教训 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深入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爆炸下限低,一旦泄漏造成事故,后果严重。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要在完成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强化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及时发现装置、设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制定有效应对措施,保证安全运行。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

市住建局要督促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对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罐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进行认真排查,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燃爆事故。

市公安局、交通局要督促潼关县加强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并立即组织开展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夜间停放车辆的专项整治,规范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的车辆停放,防止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事故影响周边车辆和人员安全。

市消防支队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有关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按照相关标准,科学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及原材料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引导进出本企业的车辆有序停放;夜间等待装卸车的车辆要做到人车分离,远离工厂危险源。要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司机和押运员的安全意识,严禁在危险货物车辆附近生火取暖等危险行为。要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二)严格厂区规划布局。要对照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靠近边界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部位及重大危险源,再次认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风险不能达到可接受标准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把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风险防控化解在内部,决不扩散到社会,影响公共安全。

(三)严格化工生产过程操作。要督促辖区和所属化工企业全面实施、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制定完善装置操作规程,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岗位技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岗位员工操作标准化、规范化,严禁违章操作。各有关企业要对工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化工企业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各有关企业要对本企业现有下水管网进行认真排查和评估,严禁物料泄漏后或事故救援过程中带有化工物料的污水排出厂外,进入市政管网;要将下水管网管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下水管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定期对下水管网内可燃、有毒气体进行监测,保证下水管网运行安全。新建化工企业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含有化工物料污水的收集和处置,确保实现“清污分流”。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强化应急意识,强化政企联动,加强演练。各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遇有突发事故和重要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事故后果扩大升级。

查不足补短板 重点工作“回头看”

近期,市安监局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攻坚行动、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冬季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总体来看,县(市、区)安监部门思想重视、措施得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攻坚工作不细致、部分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进展缓慢、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重大危险源建档工作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按照今年重点工作方案,进行“回头看”,采取逐企业逐项检查的方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夯实安全责任。

(一)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落实到位。对安全措施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危化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查看企业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对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制度未有效执行的危化企业,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继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否全面建成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各级安全培训活动,成绩是否合格?是否建立特殊作业可视化监视系统?对未完成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

加强风险研判 扎实做好冬防工作

当前正值冬季,气温低、冰雪天气多,临近岁末一些企业抢工期、抢产量、赶进度意愿强烈,是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和岁末安全生产规律,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研判和防控,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市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抓好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防火灾、防爆炸等安全措施落实,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持续强化精细化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渭南日报 记者 武茵茵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