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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29 09:06:27

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相关管理办法。

一、机构设置。

华山网综合办为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统筹受理部门,网站新闻中心、技术中心等部门协助完成举报信息处置工作。

二、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在本网刊载的,具有如下性质的内容属于违法和不良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骚扰、垃圾广告或信息的;

(10)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1) 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12)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三、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网站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新闻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网站设置举报邮箱,由综合办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传真、信函等举报转交总编室登记;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查收转给本网站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以上记录均报送综合办,由综合办统筹受理。

四、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华山网综合办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甄别核实。

2、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上报领导,根据指示及操作规范第一时间作出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

3、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并引导其在相应的渠道反映情况。

4、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华山网将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5、华山网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不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

华山网违法和不良信息24小时举报电话:0913-26610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ntvs@163.com

编辑:韩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