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衅 辱骂民警 暴力抗法层出不穷 到底害了谁?

发布时间:2018-04-18 08:21:57

近年来,挑衅民警执法权威、辱骂警察的事件时有发生。极少数不法人员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不服从现场执法管理,肆意辱骂、殴打民警和辅警,甚至进行造谣诽谤,对一线民警和辅警的人身安全和个人声誉造成严重伤害,给警察执法权威和正常社会秩序带来严峻挑战。这不,前不久就有一市民在临渭分局杜桥派出所大吵大闹,辱骂派出所民警,严重影响了派出所的正常工作。

【导视】不满儿子被抓,父亲带人大闹派出所

【导视】暴力抗法!民警抓捕毒贩遭暴力抗法负伤

面对暴力抗法警方表示零容忍

《法治渭南》为你简述

近年来发生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并非偶然,由于人们警察处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前沿,加上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对公安业务不熟悉,其不合理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往往将矛头指向办案民警,还有部分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故意干扰,抗拒民警执法。在我市甚至全国范围内,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时,遭遇无理取闹,人身受侮辱谩骂,围攻,阻挠,殴打,恶意投诉甚至致伤致残的事件时有发生。

【视频资料】酒后闹事阻挠民警执法 竟大胆抢夺警棍对民警下手!2018年4月6日22时许,陕煤化集团工人汪某、李某、旭某、宫某,樊某5人在瓜坡镇街道某饭店吃饭过程中,与同在一个包间内吃饭的贾某因劝酒发生口角,随后此5人手持酒瓶、板凳等物品对贾某实施殴打、寻衅滋事。接到群众报警后,瓜坡派出所指导员赵江涛带领两名民警于23时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5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对1名受害人实施群殴。民警上前亮明身份进行制止。在此过程中,其中3名违法嫌疑人不但拒不配合,还对民警采取推搡、抢夺警棍、蹬踹等方式,对民警执法活动百般阻挠。被踹伤的指导员赵江涛随即向局带班领导汇报,请求支援。华州公安局立即抽调刑侦大队精干警力火速前往增援,现场抓获李某、宫某、樊某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4月7日16时许,2名在逃人员汪某、雷某相继被抓捕归案。4月8日,5名违法犯罪人员,被华州区公安局以涉嫌阻碍执行公务、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

【视频资料】暴力抗法!民警抓捕毒贩遭暴力抗法负伤2016年2月4日蒲城县公安局重泉路派出所辅警孙郁执行抓捕贩毒人员的过程中,遭到贩毒人员武冬鸽家属及现场群众阻挠。

(现场)赶紧看,警察打人了! 在推搡过程中,重泉路派出所辅警孙郁被贩毒人员武冬鸽驾车从其脚部碾压受伤,致使孙郁右脚踝骨骨折。案情发生后,蒲城县局立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迅速开通绿色通道送医救治,该局已将犯罪嫌疑人武冬鸽上网追逃。

【还原现场】“扬言要杀人” 民警处警现场被砍伤2016年7月11日,大荔县公安局朝邑派出所工勤人员在处置一起手持菜刀“扬言要杀人”的突发警情时,犯罪嫌疑人张某用菜刀将其右脸部和右肩部砍伤,缝合22针,初步鉴定为重伤。袭警事件发生后,大荔县迅速开通绿色通道将薛伟送至送医救治,同时督促有关单位抓紧办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大荔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渭南市公安局统计,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42起,案事件造成34名民警不同程度因公负伤。打击处理61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刑事拘留27人,行政拘留20人。

(渭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维权办主任 马晓军)从公安督察维权部门接到的维权申请来看,一线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主要有四类,阻碍民警执法,暴力袭警,诬告陷害,辱骂民警。其中最严重的当属暴力抗法,暴力袭击正当执法的警务人员,据统计,执法过程中,受侵害对象主要是一线民警,其中尤其以派出所民警和交警最多。

【导视】网络发帖辱骂民警 发泄不满恶意的侮辱执法司法者是违法行为,严重的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2018年二月份,在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就有一位网民因为在网络上发帖无端辱骂警察,玷污警察形象,最终受到法律制裁。今年2月18号,重庆市一名交警杨雪峰因纠正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被当事人记恨并用刀刺伤,最终抢救无效因公牺牲,该事件一经报道,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大家纷纷表达了对杨雪峰的敬重和哀悼,可是在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却有一位网民通过网络对杨雪峰牺牲的事进行了无端的辱骂。

(阳信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张爱勇)我局网安大队的民警,在那个网络互联网上今日头条版,发现了一个网民,针对重庆交警杨雪峰,牺牲的案件跟帖发表了一些辱警的信息从这个网民辱骂杨雪峰的言论中,可以看到他纯粹是在用一些侮辱性语言,在无端的辱骂牺牲的民警,甚至还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整个警察群体。

(阳信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张爱勇)对警察这个群体,发表了一些辱警相信,发泄不满情绪,借事生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经过侦查民警得知发这些帖子的人名叫杨某,于是警察立即找到杨某并将其带回审查,杨某交代,自己之前曾因交通违法,被交警处罚过,心生恨意,所以在看到网上有交警牺牲的新闻后,就发帖进行辱骂,来发泄心中的不满。

(当事人 杨某)有偶然的机会看到那个新闻了,因为以前也经常有几辆车嘛,经常也挨罚什么的,所以有这个潜在的情绪,没有意识到,就是因为也没有偷也没什么的,应该就说没考虑这个东西。因为杨某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阳信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400元的处罚。

近年来发生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并非偶然,由于人们警察处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前沿,加上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对公安业务不熟悉,其不合理的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往往将矛头指向办案民警,还有部分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故意干扰,抗拒民警执法。

捍卫人民警察执法权威,打击暴力抗法类似的辱警事件在全国多地时有发生,不仅对警察人身安全也给民警的心理健康带来巨大冲击同时也破坏了健康安全的执法环境,如果任由相关现象继续恶化,可能陷入“民不惧法,警难执法”的困境,长此以往,最终受害的将是每一个公众的切身利益,也会阻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公安机关执法权力,保障办案民警生命财产安全。

(临渭公安分局杜桥派出所副所长 刘尧)人民警察法第35条,赋予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五种情形。刑法第277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拘,管制或者罚金。在警察执法时,广大群众应当依法配合,不能阻碍警察执行职务,不得辱骂民警,更不能采取暴力行为袭击人民警察,否则将会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触犯刑法。

(渭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维权办主任 马晓军)我们严格依法履职,对一切抗法行为,零容忍的执法理念,依法追究暴力抗法者,绝不允许任何人挑战法制尊严。

做到严格规范 公正文明执法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的同时,执法机关也在不断加强自身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每一个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们的民警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这样才能使每一名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和政法机关的人文关怀。
法制社会,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去维护法治,执法者依法执法,公众要维护,并且尊重每一个依法执法者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才是一个法治社会的良性循环。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