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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重污染天II级响应尚未解除 17日限号3和8

发布时间:2018-01-16 14:33:52

渭南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尚未解除,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7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渭南城区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明日7时至20时,渭南市城区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机动车尾号禁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明日(1月17日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