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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失败拖欠银行贷款 三层小楼被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7-11-13 14:53:10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涛)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如果借了别人的钱,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不但会损失自己的信用,而且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前不久,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就强制执行了一起欠款纠纷,并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一栋价值200多万的房产。

范某是渭南市合阳县人,在县城开有几家商铺,从事超市和餐饮等多项生意。2013年7月,由于要扩大经营范围,范某就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阳支行申请贷款,并将自己的一栋三层小楼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且合同约定每月向银行归还相应的本金和利息,直到还清为止。

申请执行人:“范某在我们这里贷款200万元,每月是等额本息还款的,然后到2017年2月份的时候,这款就还不上了。”

因为范某在县城有多处生意,并且还有房产作为抵押,所以银行就对范某的归还时间做了适当的延迟。可是到了2017年6月份的时候,范某依然没有对之前几个月的贷款进行偿还。银行工作人员也曾多次上门找过范某,可是范某还是一拖再拖。2017年7月,银行就将范某告上了法庭。

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刘宏升:“一审判决要求被告给中国邮政银行归还欠款本金120多万元及利息。”

虽然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可是范某依然没有在判决规定的时间内向银行还钱,并且还关闭店面,外出躲避。2017年9月,银行就向合阳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刘宏升:“由于被告这笔欠款在邮政银行有抵押,也就是用他在合阳县城一处三层房产作为抵押,因为有抵押房产,中国邮政银行向合阳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处置房产,实现债权。”

在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之后,执行法官不但在县城多处张贴执行公告,而且还与范某的亲戚、好友进行了沟通,希望他们能帮忙找到范某。可是在调查之后,执行法官发现,在范某的这些亲戚好友当中,有很多人也曾经借钱给范某,并且至今也未能要回。于是,执行法官就对范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

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刘宏升:“据周围人反映,这个人还是兢兢业业经商的一个人,但是在经营的过程中盲目扩大,资金运转困难,光给人打这个欠条,包含本息可能就有3000多万,实在无法运行。经过网上查询,在他有限的银行账号上也没有存款,在这种情况下,咱对这个抵押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由于范某一直不露面,再加上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17年9月,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就对范某名下的贷款抵押房屋进行了依法拍卖。

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刘宏升:“被执行人虽然不在,但是人民法院在这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拍卖程序下,比这个评估价220万还多了30多万元,保护了被执行人的权益。”

随后在法院执行人员的监管之下,被执行人范某的家属将所欠银行的贷款连本带息如数的进行了归还,这起贷款纠纷也最终得到了解决。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编辑:张宁